本招标项目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已由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城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通过地方政府专项投资、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县政府配套等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略)
1.2工程规模:(略)
室外工程:(略)
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招标控制价:(略)
1.3招标范围:(略)
1.4工期要求:(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略)5月9日0时(略)分(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3.2方式:(略)
注:(略)
技术支持:(略)
注册咨询:(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略)一开标厅(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4.3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人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
4.5本项目通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