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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监理及环保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所在地区: 北京-东城-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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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监理及环保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略)万吨甲醇、(略)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略)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略)万吨甲醇、(略)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略)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略)

(1)建设期环境监理

依据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煤化工二期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煤化工二期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略)

评估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危害因素,审核项目环保管理体系文件、编制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按期编制完成项目环境监理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作为项目竣工环评验收的依据。

现场勘察并比对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等资料,对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工艺、总平面布置、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等内容进行相符性核实,保障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合规实施。

通过检测设施监管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噪声、辐射、固废防治设施,生态恢复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按照环境监理规范要求采集、留存环境监管过程影像档案资料。

对项目建设期间的污水、废气、噪声、固废、危废等环境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项目各级单位落实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策划编制项目环保管理考评方案规定,通过数据分析、问题通报等方式,对项目各级承包商的日、周、月度的环保管理状况提出考核决策建议。

(2)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技术服务

策划编制项目(包括EVA装置)环境保护验收报审工作流程实施方案。

据实查验、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收集各类相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对项目各类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及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核验、评价,对核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同时负责问题整改的核查,确保整改后符合验收要求。

投入必要的工器具及相关技术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施工现场及验收报告进行审查,根据专家组验收提出的要求及建议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导项目及时完成整改。

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后期公示及信息平台录入工作,配合环评验收的所有复核工作,确保通过验收。

(3)协助办理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略)

协助招标人策划编制办理排污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并收集整理相关上报资料。

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协助招标人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文件材料、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申请办理取得排污许可证。

组织专家评审并针对专家现场审查建议,协助招标人督导项目完成整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涉及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等事项,协助招标人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等手续。

(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在项目试生产前,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水土污染、废气排放、辐射安全等环境危害事件,编制与本项目(包括EVA)装置生产相适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在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事项,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变更并办理备案手续。

(5)协助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包括且不限于:(略)

2.3 资金落实情况:(略)

2.4 服务期:(略)

2.5 服务地点:(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须具有(略)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2项已完成的化工类环境监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金额、期限页及双方盖章页),已完成业绩需提供盖章用户证明;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备注:(略)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略)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略)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略)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略)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略)

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6. 开标

定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名称:(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9. 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略)

地址:(略)

工作时间:(略)

客服联系电话:(略)

客服联系QQ:(略)

CA联系电话:(略)

项目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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