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天和·桃园居项目桩基检验、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技术服务,采购人为山西安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采 购 人:(略)
2.4项目概况:(略)
2.5采购范围:(略)
2.6服务期限:(略)
2.7质量要求:(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
(1)桩基检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人工地基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④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基坑监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沉降观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3.6.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3.6.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6.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6.6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4.2采购文件每套(略)元整,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截止时间)见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