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集贤镇山河村硬化路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集贤镇山河村硬化路项目 已由 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字[(略)](略)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2.2计划工期:(略)
2.3本项目施工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略)
2.5建设地点:(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招标内容:(略)
2.8质量标准:(略)
2.9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略)资格审查方式:(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监督人:(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