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略)津围线(喜邦线—通武线)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略)津围线(喜邦线—通武线)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蓟州区喜邦线(K(略)+(略))至通武线(K(略)+(略)),路段长(略).(略)km。其中,K(略)+(略)—K(略)+(略),长0.(略)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略)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沿线设施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喜邦线(K(略)+(略))—燕山西路(K(略)+(略))段,长0.(略)公里
根据病害程度,对车行道铣刨5厘米后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铣刨8厘米后铺筑7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未铣刨路面处拉毛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沥青表面层。
2.燕山西路(K(略)+(略))—K(略)+(略)、K(略)+(略)—通武线(K(略)+(略))段,共长6.(略)公里
根据病害程度,对车行道铣刨5厘米后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铣刨(略)厘米后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士+5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对上基层破损路段采用(略)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挖补处治;未处治路面拉毛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沥青表面层。
3.K(略)+(略)—K(略)+(略)段,长5.0公里
对上行车行道根据病害程度铣刨6厘米后铺筑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或铣刨(略)厘米后铺筑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严重破损路段再采用(略)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挖补处治;未处治路面拉毛1厘米。对下行车行道铣刨(略)厘米结构层,铺筑(略)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厂拌热再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士。最后整幅路面加铺4厘米沥青表面层。
4.修复破损的硬化路肩。
5.在平交口及急弯陡坡处主路两侧设置彩色防滑路面。
(二)桥涵工程
对二十里铺通道涵洞防撞护栏实施提升改造。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略)—(略),GB (略)—(略))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在视距不良的位置设置一体化弯道会车警示系统,在山区段路侧护栏上设置太阳能轮廓标,在维修路段起终点增设交通信息提示电子屏等,提升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四)沿线设施
在起点喜邦线交口设置精神堡垒1处;沿线设置交旅融合宣传标语4处;对缺失或老化的路侧绿化进行补植;修复罗庄子交调点线圈1处。
2.2计划工期
(略)日历天(即:(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范围内公路等级:(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略),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购买标书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5 月 (略) 日至 (略) 年 5 月 (略)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略)分至 (略) 时 (略)分,下午 (略) 时 (略) 分至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tjhjgs@(略).com邮箱,并注明:(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 元,图纸每套售价 (略)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6 月 (略) 日 9 时 (略)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略) 分至 9 时 (略)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略)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
提示:(略)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