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复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复建道路工程已由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以《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的函》浙移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龙泉市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龙交许﹝(略)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技术标准:(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略)
2.4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附录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年(略)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交,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略)年 月 日(北京时间)。招标人将于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 月 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略)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略)
(4)本项目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略)
公示时间:(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备案单位:(略)
本公示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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