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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万通家园19#商业楼3单元1-2层19号底商【年租金11950元(含税),租期1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1204)

2024-05-15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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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万通家园(略)#商业楼3单元1-2层(略)号底商【年租金(略)元(含税),租期1年】 项目编号 N(略)FCZZ(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镇达拉特路东、运输专线北,万通家园(略)#商业楼3单元1-2层(略)号底商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1-2层
租赁面积约(㎡) (略).(略) 租赁期限 1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1个月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详情按照实际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北京图丹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 每年(略).(略)(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鄂尔多斯市煤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届(略)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鄂尔多斯市煤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标的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镇达拉特路东、运输专线北,万通家园(略)#商业楼3单元1-2层(略)号底商,建筑面积为:(略)

2、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略)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服务费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详见中心收费办法。

6、意向受让方在将款项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款项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按现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租金。中心在收到租金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收到租金之日起(略)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房屋移交前承租方需将租赁押金(一个月租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租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转租、分租、交换使用、合作、联营、转让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等任何方式允许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承租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出租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同时承租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且即使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变更租赁房屋用途,出租方无须为承租方的上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于租赁房屋开业前,应完成国家相关部门的全部审批、登记、备案等,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如承租方不办理(或未能办理)上述审批、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方不得主张拒绝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

6、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符合消防、建筑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承租方应依法自负费用办理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施工申请、消防验收、设计报审等)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经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后的装修设计方案非经审批机关批复不得修改。

7、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标的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标的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房屋,保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及干净、整洁。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合法经营,并要服从和接受出租方及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略)、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略)、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略)

(略)、税、费的负担:(略)

(略)、为确保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直接向出租方交纳一个月房租作为租赁商铺押金。 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需付清本应交纳的水、电、天燃气、供暖及物业管理及各种税费等费用,并由出租方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满足前述条件的,出租方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方(押金不计算利息)。有损坏或丢失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予以赔偿。

(略)、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略)、承租方声明:(略)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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