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南部新城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工程概况:(略)
2.2项目编号:(略)
2.3磋商范围:(略)
2.4工程地点:(略)
2.5最高投标限价:(略)
2.6监理服务期:(略)
2.7监理服务标准:(略)
三.磋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磋商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磋商应答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略)分至(略)时,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略)
五.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略)元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当有效磋商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5.5当有效磋商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应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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