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购文件P(略)中: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略)%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如果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现变更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略)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如果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