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校区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略)号亚美伟博广场(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包1(南校区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校区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以承诺书为准);
(4)供应商不得为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以承诺书为准);
(5)供应商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略)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且受投标限制的供应商、受过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与长安大学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案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略)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