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三标段)二次电动抱轮式飞机牵引车招标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自筹资金,并使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电动抱轮式飞机牵引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编号:(略)
包 号:(略)
2.3 招标范围:(略)
SV-7 电动抱轮式飞机牵引车:(略)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电动抱轮式飞机牵引车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装卸车、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略)
2.5 交货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货物供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拟供货物(电动抱轮式飞机牵引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已通告的设备(须提供许可证或合格证复印件或通告网站截图)。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略)年至(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9 近5年((略)年(略)月-(略)年4月)被新开发银行成员国宣布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略)-(略)-(略) (略):(略)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出具);《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通告截图;“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提示:(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略)-(略) (略):(略)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略)-(略) (略):(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略).(略)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略)-(略) (略):(略)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新开发银行网站、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说明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jiaotongbu@chinatendering.com.cn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内容不全请点击网址进行投标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