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长胜街道潮湖村人居环境整治(略)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口区长胜街道潮湖村人居环境整治(略)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长胜街道潮湖村人居环境整治(略)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大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人居环境整治中心村资金、(略)年传统古村落保护资金及本级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注:(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略)
4.2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略)
4.3网络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不要退出本系统,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4各投标人开标前在本项目网站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 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大武口区长胜街道潮湖村人居环境整治(略)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