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湖库水生态治理项目公共资源有偿转让公开竞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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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略)〕(略)号)、《关于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的指导意见》(水运管〔(略)〕(略)号)、《黑龙江省水库库容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黑河办字〔(略)〕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水财务〔(略)〕(略)号),为有效保护治理水生态环境,科学推进海林市湖库水生态治理工作,恢复库区的蓄水和供水保障能力,海林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出让方”)决定以公开竞拍方式转让海林市湖库水生态治理项目涉及的公共资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林市湖库水生态治理项目公共资源基本情况<>
1.出让方:(略)<>
2.出让标的名称:(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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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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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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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量(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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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酸碱度(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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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质(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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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氮(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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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磷(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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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效钾(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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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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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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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解性氮(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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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态氮(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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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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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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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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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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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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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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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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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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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水电站前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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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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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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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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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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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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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晒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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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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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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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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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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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湖群力村湖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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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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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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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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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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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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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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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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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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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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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出让期限:(略)<>
起拍价:(略)<>
竞买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
二、委托人基本信息<>
(一)委托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二)交易平台:(略)
地 址:(略)
网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三、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略)万元,有设施、设备、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经营项目需包括土石方工程施工、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等。
3.竞买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无违法经营、无经济纠纷诉讼案及违法诉讼案发生;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4.符合其它法律法规要求。
四、展示时间地点、拍卖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一)展示时间、地点:(略)
(二)拍卖公告时间
(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
(三)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1.报名时间
(略)年5月(略)日上午(略):(略)
2.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3.资格审查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资质证明材料(如有)
(4)承诺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及未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四)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海林市水务局委托黑龙江长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聘请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后,方可参与竞拍。竞买资格审查时间:(略)
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买人可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略)
保证金截止时间:(略)
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友情提示:(略)
拍卖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①在竞买有效期间内,竞买人发生违约行为的;
②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拍卖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竟得人保证金签订公共资源有偿转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退还。
[if !supportLists]六、[endif]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拍卖方式
网上拍卖。
(二)竞价时间、地点:
1.竞争价时间:(略)
2.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拍卖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竞拍方式:(略)
(四)《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竞得候选人应在竞拍成交日起3日内,持相关手续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或拒绝签订,视为取消竞得候选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略)
付款方式:(略)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公共资源有偿转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九、提出疑问的方式
申请人对拍卖公告有疑问的,可以在拍卖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海林市水务局咨询。
十、相关说明
1.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出让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出让人交付予买受人。
2.该公共资源竞得者需严格按照《海林市湖库水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规定进行实施。
3.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可到海林市水务局了解相关情况,按规定办理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拍卖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本次拍卖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拍卖报名、咨询电话:
平台咨询联系人:(略)
委托人:(略)
十三、附件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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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海林公共资源).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