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略)<>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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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一、
[endif]项目背景及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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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城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是沈阳北部重点发展区域,其南依沈阳母城,北接铁岭,东邻抚顺,西连沈西工业走廊,是连接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三省区的黄金通道和“东北城市走廊”的枢纽重地。同时也是沈阳市航空产业空间布局“双核一基地”中的一核,是沈阳市航空产业发展的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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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竖向规划是为满足道路交通、市政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与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是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市政管线敷设及地块开发等各类工程项目的指引性文件。目前,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完成,需要对航空航天城道路竖向规划进行编制,指导航空城的建设和实施,保障各类工程项目科学合理的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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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二、
[endif]规划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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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位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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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沈阳航空航天城北部片区相关的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水利规划、机场净空及限高等规划控制要求,作为沈阳航空航天城北部片区竖向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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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状地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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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整理区位、地形地貌、城市肌理等现状基础条件,深入研究项目所在地历史沿革、产业发展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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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和整理现状建成道路及标高情况,现状建成市政管网和市政基础设施情况,现状主要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现状主要河流水系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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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部门沟通相关水文、防洪资料,场地标高设计满足防洪排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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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状高程点和等高线,借助ArcGIS、鸿业市政道路等软件,开展现状地理地势、坡度和坡向分析,明确规划区域内最高点、最低点、排水方向和分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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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竖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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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状地势分析,以“填挖平衡”为基本原则,同时满足最大纵坡和最小纵坡要求,对各比选方案的道路交叉点的规划标高进行详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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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竖向规划跟上位规划相衔接,对规划控制道路提出建议和要求,同时对管线布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场地出入口提出规划衔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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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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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和规划,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及地方发展意愿与具体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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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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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交的成果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满足沈北新区的相关具体要求。质量保证:(略)<>
(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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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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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及设计任务的有关规定,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规划设计成果制作成电子文件,文本采用doc或pdf格式文件;图纸文件提供dwg及jpg格式文件。图纸文件保证足够打印A0以上图纸的分辨率,提交以上电子文件光盘。成果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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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内容包括:(略)<>
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及现状概况、规划方案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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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纸内容包括:(略)<>
(1)区域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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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等高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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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状地势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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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状高程测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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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状排水方向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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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划高程控制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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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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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略)<>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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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期成果汇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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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终规划设计成果提交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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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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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略)<>
履约地点:(略)<>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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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规划期限与沈北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规划目标年为(略)年,近期为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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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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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规划设计需按要求履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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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规划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任务书的有关规定,深度内容满足《沈阳航空航天城北部片区道路竖向规划》招标方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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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以政府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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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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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一致;与沈北新区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要求等的调整变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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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验收中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评审专家人数及资格等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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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采购人的编制进度及安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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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承诺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略)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文件相关通知。
2、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