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金额:(略)<>
三、项目概况:(略)<>
四、包组属性:(略)<>
五、评分标准:(略)<>
六、履约期限:(略)<>
七、履约地点:(略)<>
八、维保期(质保期):(略)<>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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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略)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开展市级成果质量检查,沈阳市城区监测面积约为(略)平方公里,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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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分析与整理。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房产、文旅、行政执法、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现势性为(略)年1月1日之后的专题资料、POI数据,结合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成果,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占地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对于相关部门权威资料可以表明相关属性的直接使用;对于无权威资料或相关资料不能表明相关属性的,结合调查确定相关属性。对收集的专题资料,开展现势性、可靠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和一致的利用方案。针对专题资料互相矛盾的地方,综合考虑各个部门制作专题数据的背景、方法、标准,充分了解数据相关信息,按照权威部门优先、时效优先等原则,合理利用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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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级成果质量检查。开展市级成果质量检查,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对县级自检合格后的监测成果进行一轮检查,市级核查意见反馈修改后进行二轮检查。以(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结合上报的举证照片,对细化图斑进行(略)%核查,包括图斑范围、地类、单独图层等信息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合理性,形成市级核查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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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整理编制与数据汇交。全程参与沈阳市(略)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市级调查项目,参照省级核查单位反馈的修改意见指导县区级作业单位对监测成果调整完善。开展成果汇总整理、报告编撰、成果验收准备等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完成市级监测成果数据汇交,对监测成果按照汇交要求组织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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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测成果分析和相关管理工作需求衔接。根据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对全市数据统计分析,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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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学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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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面系统:(略)<>
(2)高程基准:(略)<>
(3)投影:(略)<>
6、主要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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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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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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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略)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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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略)年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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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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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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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CH/T(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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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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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略):(略)<>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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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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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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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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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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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略)<>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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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JT/T(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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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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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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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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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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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需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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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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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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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略)<>
付款条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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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略)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次报价时限(略)分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视为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一致。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