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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嘎鲁图镇六区赛汗路北乌审街西侧商业房产勇泰集团办公楼1-7层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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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嘎鲁图镇六区赛汗路北乌审街西侧商业房产勇泰集团办公楼1-7层 项目编号 N(略)FC(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六区赛汗路北乌审街西侧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略).(略) 套内建筑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权利性质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1层-7层
房屋户型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租赁于(略)年(略)月(略)日到期 装修情况 已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以实地勘验为准
欠费情况 欠建安税,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转让底价(元) (略).(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抵债资产目前由我方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我方可以根据最终受让方的指示申请人民法院解除查封。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乌审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为商业房产,标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嘎鲁图镇六区赛汗路北乌审街西侧商业房产勇泰集团办公楼1-7层,房产总建筑面积(略).(略)平米。转让标的建筑共(略)层,标的位于1-7层。转让方未取得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目前房屋登记在乌审旗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房屋不动产权证为蒙房权证乌审旗字第(略)号-(略)号。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人自行联系乌审旗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产权手续,发生的税费由受让人全部承担,受让人应当与乌审旗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鄂仲字((略))第(略)-(略)号裁决书的裁决,对过户预留费用(略).(略)元进行结算,即如实际发生过户税费低于过户预留费用情形下受让人需向乌审旗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差额部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过户的税费但予以配合解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鄂仲字((略))第(略)-(略)号裁决书对转让标的的查封。

2、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开具发票。

3、标的房产状态:(略)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与转让方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使用人房产具体交付时间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

5、标的由登记权利人(乌审旗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转让方名下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过户税费、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特别提示:(略)

(略)、勘验时间及联系人:(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优先,接受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受让方需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给最终受让方。

4、交易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自行结算。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和相关费用后出具交易凭证。

5、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收到交易凭证后,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及过户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受让方声明:(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邵先生 (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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