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创城(一期)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标段划分:(略)
2.5合作模式:(略)
2.6招标范围:(略)
2.7项目合作期限:(略)
2.8质量标准:(略)
2.9资金来源:(略)
2.(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略)
(2)设计资质:(略)
(3)施工资质:(略)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略)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过投资额(略)亿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如PPP类项目、特许经营类项目、投资人+EPC 类项目、基金出资类项目及其他综合开发项目等)业绩。
注:(略)
3.5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略)
(2)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3)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4)施工负责人2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注:(略)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注:(略)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8 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略)%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略)
4.3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 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