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智慧食品加工中心项目设计(第二次)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略)-(略)-(略)-(略)-(略)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总投资:(略)
2.4招标估算价:(略)
2.5建安造价:(略)
2.6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略)
2.7设计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略)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3.2其他:
1.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2.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略)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
4.2R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5.3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5.投标
5.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5.2缴纳方式:(略)
5.2.1转账缴纳要求:
账户一:(略)
账户二:(略)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5.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7日9 时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2.2地点为:(略)
7.其他有关内容
7.1本次招标是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略)
7.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5 月(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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