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心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锦江疾控中心信息化建设咨询及方案设计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化建设咨询及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JJCDCCG(略)。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万元,最高限价为7万元。
四、项目比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内容:(略)
(二)整体设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述、项目建设单位概况、需求分析、总体建设方案、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人员配置与培训、项目实施进度、初步设计概算、风险及效益分析、必要的附表、附图及附件、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建设方案(作为设计方案附件)。设计方案应以本单位前期编制的实施计划方案为依据,内容要齐全,结论要明确,数据要准确,论据要充分,要满足本单位的项目建设要求;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清单要满足初步设计采购文件的要求。
(三)协助本单位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部分)并协助完成政府采购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质疑等。
(四)服务团队要求:(略)
(五)质量要求:(略)
(六)时限要求:(略)
(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即选定一家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推荐综合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综合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不按要求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单位可以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进行比选。
在比选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选人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第二中选候选人确定为中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以下资格条件(1-6)需提供承诺函(参考样式见附件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7.报价单;
8.提供本次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9.制定本次服务管理体系:(略)
(略).提供近3年类似医疗卫生行业相关咨询设计、规划、政策编制或论证、评审服务的相关业绩。
六、报价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二)在比选过程中,评比小组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比小组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比选,其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
七、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应包括本文第五项中提及的所有佐证资料,报送时间:(略)
地点:(略)
八、比选流程
区疾控中心将于(略)年5月(略)日(如遇特殊情况,另择时间)组织开展本项目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将在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九、联系方式
本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1 承诺函
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