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隅县下察隅镇卡地村搬迁点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基建[(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察隅县(略)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略)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略)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2.4建设地点:(略)
2.5计划工期:(略)
2.6工程质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有劣迹被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投标。
3.3各投标人均须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略)%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3.4资格审查方式:(略)
四、关注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 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自开标解密开始时间(略)分钟内,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投标无效)。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
8.2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准时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篇或供应商篇)。
8.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略)](略)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略)](略)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略)](略)号)文件要求。
备注:(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