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隅县上察隅镇迟巴村搬迁点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基建[(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察隅县(略)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略)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略)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2.4建设地点:(略)
2.5计划工期:(略)
2.6工程质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注册在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关注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根据藏建招【(略)】(略)号文《关于调整(略)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8.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略)】1号)文件要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注:(略)
8.4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