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第一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第一包)(招标项目编号:E(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市级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略)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第一包)。
2.2.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区域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第一包),标段内容:第一包:(略)。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略)日内。
2.5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第一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略)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报名:(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北京时间(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每日9:(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包,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1.方式一:(略)
2.工本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略)
3.报名负责人联系电话:(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分。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金地威新永泰西青智造园(略)号楼C座一楼(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年5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金地威新永泰西青智造园(略)号楼C座一楼(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