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略)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略)
2.5监理服务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 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3.3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关注项目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 月(略) 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年 (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 (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 月(略) 日(略) 时 (略)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 月(略) 日 (略)时 (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单位无需抵达现场。
8.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8.5投标人需落实“房屋市政建设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
8.6本项目实行(略)小时施工。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