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略)](略)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略)〕(略)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已由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江苏淮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关于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南京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略)〕(略) 号)和安徽省发改委《关于新建南京至淮安铁路(安徽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铁路集团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安徽省皖江城际宁淮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略)〕(略)号)、《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上三个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以上三个项目站前工程桥梁及生产生活房屋钢结构焊缝第三方检测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和南通地区工程
2.1.1.1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南通市。
2.1.1.2建设规模:
⑴南京枢纽(江北地区)
①沪渝蓉正线DK(略)+(略).(略)至DK(略)+(略).(略),线路长度(略).(略)正线公里。
②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所有工程:(略)
⑵南通地区
①沪渝蓉正线DK(略)+(略).(略)至DK(略)+(略).(略),线路长度(略).(略)正线公里。
②包含启东站改建、还建启东客整所及机务折返段工程。
2.1.1.3项目工期
本项目批复工期(略)个月,站前工程已于(略)年(略)月开工建设。
2.1.2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工程
2.1.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淮安市,安徽省天长市。
2.1.2.2建设规模:
新建宁淮城际铁路北起自淮安市淮安东站(含),途径洪泽区、金湖县、安徽省天长市、南京市六合区至新南京北站(不含),线路长度(略).(略)km,利用连镇铁路淮安东至黄楼段(略).(略)km,新建线路长度(略).(略)km(江苏段长度(略).(略)km,安徽段长度(略).(略)km),共设淮安东、洪泽、金湖、六合西、新南京北等5座车站。
2.1.2.3项目工期
本项目批复建设工期(略)个月,站前工程已于(略)年1月开工建设。
2.1.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江苏段工程
2.1.3.1建设地点:
江苏省新沂市、宿迁市。
2.1.3.2建设规模:
(1)正线工程:(略)
(2)新沂至淮安铁路同步实施工程
同步实施新沂至淮安铁路引入本线近距离并行地段左右线各长0.(略)公里,以及站房同侧新淮铁路的线下工程单线长0.(略)公里。
(3)合肥至宿迁高铁同步实施工程
同步实施范围:(略)
2.1.3.3项目工期
本项目批复建设工期(略)个月,站前工程已于(略)年1月开工建设。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和南通地区、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江苏段等工程桥梁及生产生活房屋钢结构第三方检测。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及内容如下:
⑴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站前工程全线6个标段桥梁钢结构第三方检测和潍宿高速铁路站前工程3个标段桥梁钢结构第三方检测,标段号:(略)
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代建部分)站前工程4个标段桥梁钢结构及全线生产生活房屋钢结构第三方检测。其中,全线生产生活房屋钢结构包含南通动车所临修及不落轮库、南通动车所四线库、启东客整所四线整备库、南京北客整所三线整备棚、南京北客整所小辅修库、南京北客整所材料备品楼、南京北客整所不落轮旋库、南京北客整所踏面诊断棚、南京北动车所踏面诊断棚、南京北动车所临修库、南京北动车所大部件库、南京北动车所8线库等工程内容。标段号:(略)
2.4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略)
3.1资质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五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高速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
3.3财务状况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满足专业需求的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
3.5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不得与被检测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⑴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⑵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⑶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检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⑷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⑸ 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⑹ 投标人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⑺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⑻ 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检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铁路体育馆院内)铁路职工食堂楼(略)室)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4.3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9时至(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略)
5.2 投标保证金:(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
无。
(略).联系方式
招 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