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经政策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比选公告
所在地区: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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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略)BJ(略) 项目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经政策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 所需服务 招标代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经政策研究院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电子版:(略)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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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询方式
联系人 段老师 传真 联系电话 (略) 公司名称 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略)号朝林大厦十二层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段老师 传真 联系电话 (略) 公司名称 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略)号朝林大厦十二层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申请人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系营利法人;
2)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网站登录截图);
4)申请人应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5)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比选人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1.比选申请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cjyw@bda.gov.cn ),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
2.比选文件数量要求:(略)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本次比选拟择优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我单位货物、服务等各类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项目编号 | ZJ(略)BJ(略) | 项目名称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经政策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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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经政策研究院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电子版:(略)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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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系营利法人; 2)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网站登录截图); 4)申请人应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5)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比选人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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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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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 1.比选申请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cjyw@bda.gov.cn ),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 2.比选文件数量要求:(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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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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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本次比选拟择优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我单位货物、服务等各类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