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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仁里镇仙寓路6号三林大厦部分商业用房出租公告

所在地区: 安徽-池州-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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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的部分商业用房均位于石台县仁里镇仙寓路6号,出租标的所在建筑主体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出租标的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通水、通电,简单装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所在层/总层

5年期租金评估价(元)

5年期租金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标的现状

状态

N(略)FCZZ(略)

三林大厦一层自东向西第一间

约(略).(略)

1/7

(略),(略).(略)

(略),(略).(略)

(略),(略).(略)

租赁状态,租赁期至(略)年6月4日止

公告中

N(略)FCZZ(略)

三林大厦一层自东向西第二间

约(略).(略)

1/7

(略),(略).(略)

(略),(略).(略)

(略),(略).(略)

原租赁期已到期,现仍由原承租方占用

公告中

N(略)FCZZ(略)

三林大厦一层自东向西第三间

约(略).(略)

1/7

(略),(略).(略)

(略),(略).(略)

8,(略).(略)

原租赁期已到期,现仍由原承租方占用

公告中

N(略)FCZZ(略)

三林大厦一层自东向西第四间

约(略).(略)

1/7

(略),(略).(略)

(略),(略).(略)

(略),(略).(略)

原租赁期已到期,现仍由原承租方占用

公告中

N(略)FCZZ(略)

三林大厦一层自东向西第五间

约(略).(略)

1/7

(略),(略).(略)

(略),(略).(略)

2,(略).(略)

租赁状态,租赁期至(略)年6月4日止

公告中

N(略)FCZZ(略)

三林大厦二层东面房产

约(略).(略)

2/7

(略),(略).(略)

(略),(略).(略)

(略),(略).(略)

租赁状态,租赁期至(略)年6月4日止

公告中

N(略)FCZZ(略)

三林大厦二层西面房产

约(略).(略)

2/7

(略),(略).(略)

(略),(略).(略)

4,(略).(略)

租赁状态,租赁期至(略)年6月4日止

公告中

N(略)FCZZ(略)

三林大厦三层东面房产

约(略).(略)

3/7

(略),(略).(略)

(略),(略).(略)

(略),(略).(略)

租赁状态,租赁期至(略)年6月(略)日止

公告中

(二)租赁期限:(略)

(三)经营业态:(略)

(四)特别提示

1、对于标的现状为“原租赁期已到期,现仍由原承租方占用”的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略)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对于标的现状为“租赁状态”的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原租赁期到期之日起(略)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出租标的装饰装修为原承租方承建,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出租方将按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2、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如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3、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产权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略)

4、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出租方

石台县国有林场。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已取得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略)

2、评估机构:(略)

3、评估基准日:(略)

4、资产评估名称及文号:(略)

5、评估对象:(略)

6、资产评估结果:(略)

7、评估备案机构:(略)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出租标的租金底价:(略)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略)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按对应出租标的5年期租金成交金额的(略)%计算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2)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3)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4)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5)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6)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7)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8)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9)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略))意向竞租方承诺:(略)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4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4)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4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略)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略)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出租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出租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竞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租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竞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竞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池州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领取。

(七)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一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对于每一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八)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九)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联系地址:(略)

石台县仁里镇仙寓路6号三林大厦部分商业用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附件:(略)

1、 报名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

2、 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3、交易保证金指定账号及有关要求.pdf

4、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pdf

5、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石台县国有林场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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