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东部机场集团航空物流货邮保障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略)
2、服务地点:(略)
3、服务期限:(略)
4、最高投标限价:
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备注 |
年度货邮保障业务:(略) | 年度限价:(略) | 年度保底量:(略) |
超出年度保底量 |
1.国内进出港货邮搬运 | (略)元/吨 | 预计超出:(略) |
2.顺丰国内全货机装卸 | (略)元/架次(单趟一架次) | 预计超出:(略) |
3.国际进出港货邮保障 | (略)元/吨 | 预计超出:(略) |
说明:
(1)年度保底量范围内按年度总报价进行月度结算,一个合同年度最后一个月结算时,按实际数据调整结算金额。
(2)超出年度保底量部分按超出部分单价结算;如完成总量不足约定比例的年度保底量,双方另行协商(详见合同),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适时优化用工方案,中标人应根据实际生产量相应调整人员、减少费用。
(3)招标文件中的国内进出港货邮搬运及顺丰国内全货机装卸和国际进出港货邮保障预计超出部分数据为参考预测数据,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测算使用,不代表实际的结算工作量。招标人对预测量不承诺。
5、资金来源:(略)
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3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略)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与物流相关的搬运或装卸项目的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上须能体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
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略)
3、平台服务费:(略)
四、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地址:(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3、开标地点:(略)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略)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D座)(略)楼(略)室,收件人:(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纪检投诉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