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村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市农村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景洪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双版纳熙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洪市农村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景洪市农村山洪沟包括南七河、南摆河、南木冷河、南波河、龙帕河、纳木塞河、菜秧河、磨羊河、南背囡河、南跌河,规划治理总长度(略).(略)km。
2.2.招标范围
对景洪市农村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不含专题报告的编制)。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具体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套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制作,全套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2.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3.1 总投资:(略)
2.3.2 资金来源:(略)
2.4.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周期:(略)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勘察资质:(略)
3.3设计资质:(略)
3.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须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承诺在今后服务期限内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
3.5财务要求:(略)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6.2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
4.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