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七星泡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财指(农)〔(略)〕(略)号、双水字〔(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双鸭山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服务期限:(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质量标准:(略)<>
2.7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 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项目检测机构配备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3财务要求:(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略)<>
(7)(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注:(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方式:(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