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略) 6、租赁期间,若遇市政府要求的活动或赛事的举办,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暂时停业,但年累计时长不超过(略)天(若超过 (略) 天,招租方按超过 (略) 天后的实际天数,给予承租方延长租赁时间(实际暂停营业天数-(略)天)的补偿。 7、承租方在其单位名称、商铺招牌、广告宣传中不得冠以“奥林匹克”、“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重庆奥体中心”、“重庆奥体” 等名称,如因此造成对以上名称的侵权或对商品供应商、消费者的误导,其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略) 9、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标的无损坏、完结清退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略)、除第(略)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照重庆联交所国有资产交易(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 (略)、本次招租面积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算取得,测算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略)、备查资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