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新能源有限公司1万吨碳纤维拉挤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纤新能源有限公司1万吨碳纤维拉挤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以已由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化纤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工期:(略)
施工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本项目主体建筑、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2.5质量标准:(略)
2.6招标控制价:(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纺行业(纺织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纺行业(纺织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略)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以及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略)
3.8入吉企业:(略)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略)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略)近三年((略)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略)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行办法》(吉建管[(略)]8 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略)〕(略) 号)中相关规定。
3.(略)业绩认定:(略)
3.(略)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略)
4.3已参与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4.4本项目的变更、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略)
4.5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略)
5.2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及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略)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略)
5.4投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当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通榆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