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泗阳县泗水·桃花源的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 江苏-宿迁-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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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泗阳县泗水·桃花源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泗阳县泗水·桃花源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设计服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设计服务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隆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泗阳隆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城南,泗阳县水杉大道北侧、蔷薇路东侧、泗阳植物园西侧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总规划用地约(略).(略)亩,容积率:(略) 1.3 设计周期:(略)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略)%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略)%作为预付款,建筑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略)%(扣除预付款的(略)%),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且经甲方认可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略)%(扣除预付款的(略)%),配合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数据的报表、图纸整合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等。 1.8本项目预算价为(略)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略)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其中设计方案不采用远程评标。 3.1投标报价(略)分:(略) 3.2人员配备:(略)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略) 3.4技术部分:(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略)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略)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3其他要求:(略)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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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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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设计服务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隆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泗阳隆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城南,泗阳县水杉大道北侧、蔷薇路东侧、泗阳植物园西侧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总规划用地约(略).(略)亩,容积率:(略) 1.3 设计周期:(略)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略)%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略)%作为预付款,建筑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略)%(扣除预付款的(略)%),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且经甲方认可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略)%(扣除预付款的(略)%),配合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数据的报表、图纸整合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等。 1.8本项目预算价为(略)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略)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其中设计方案不采用远程评标。 3.1投标报价(略)分:(略) 3.2人员配备:(略)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略) 3.4技术部分:(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略)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略)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3其他要求:(略)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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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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