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巡察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漳州-云霄县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8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28日至8月6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16日向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情况整改以来局党组共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并于2023年2月3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将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切实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统一到县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要求上。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泽洪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张君兴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开展以及整改进度调度。党组书记吴泽洪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传导整改责任、主动协调难点问题、及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全程跟踪了解整改进展,既抓进度,更重质量,有力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梳理问题清单。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反馈的6方面19项54个问题,逐条逐项深刻剖析问题、逐条逐项深入查摆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对标对表制定了《对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云海渔党组﹝2022﹞27号),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目标、责任分工以及整改时限,切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强化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管理。局党组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集中整改以来累计建立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选人用人制度》等8项管理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我局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强大动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扛得不牢

  (1)关于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相关问题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后保护区内被通报的问题,我局与红树林管理局、东厦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累计签订整改通知书12份,清除新增水域吊养面积68亩,清理吊养110条;全程参与配合对保护区海域核心区、缓冲区的27个浮动吊养设施清理和验收工作;积极参与599.1公顷养殖池塘的退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2022年3月县政府出台《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确保红树林保护区长效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杜绝新增违法违规养殖行为,我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大保护区执法巡查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工作;至少每月联合巡护1次,每季度综合整治1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及时整改。2023年1月至3月期间,我局联合红树林管理局开展联合巡护6次,开展综合整治3次。三是持续发力促进工作成效。2023年1月至3月期间,发现并制止新增违规养殖设施1起,擅自倾倒建筑垃圾1起;拆除养殖浮球54颗,拆除占用航道的吊养设施5处,清理养殖用绳索1000余米,养殖竹竿30余支,清理违规网具2槽,竹竿26支,清理涉海面积约28亩。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责令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林某章作出书面检查,对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某宇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渔业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对2020-2021年市政府先后4次通报我县沿岸积存大量海漂垃圾问题,均已整改完成。针对礁美渔港周边存在大量废旧鱼排、浮球等污染源未及时清理上岸问题。我局2023年1月12日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第六期海漂垃圾无人机航拍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发函给责任单位陈岱镇,督促其进行清理,目前礁美渔港周边的海漂垃圾现已清理完成。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分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大海上养殖区、渔港等区域的环保宣传力度,并与渔业生产者签订海漂垃圾治理承诺书,提高其保护海洋、减少污染的自觉性。三是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渔业领域海漂垃圾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云海渔电〔2023〕11号),结合我局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渔业领域海漂垃圾治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责令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林某章作出书面检查,对执法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副股长商某健进行提醒谈话。

  (3)整治牛蛙养殖牵头责任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核细则。2023年元月30日我局修订完善《云霄县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考核工作细则》,调整评分比重,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内业部分占比调整为30%,整治工作开展成效占比调整为70%。二是跟踪核查,杜绝返养复养。不定期对2018年以来的旧场进行复核跟踪,并指导去功能化。2023年3月21-26日,对5场属于2020年整治点(即菜埔村张武林、竹塔村廖永和、船场村方文信、油车村蔡天福牛蛙、南山村汤金平等5场牛蛙养殖场)以及2021年整治点莆美镇莆东村、宝树村的两个牛蛙养殖场再次进行核查,现已全部去养殖功能化,其中列屿镇两处牛蛙养殖场已实现绿色转型种植大棚蔬菜,其余5场土地空置,系种植农作物轮休。三是完善牛蛙养殖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于2023年3月21日起草新年度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并由县政府办印发《2023年度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继续开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明电〔2023〕3号)。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各乡镇(开发区)自查自纠情形;明确去功能化四个标准;明确成立去功能化验收专班组成人员,由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海洋与渔业局、河长办、云霄生态环境局人员组成;明确县政府督查室对旧场返养复养及去功能化不彻底的严肃问责问效。四是加大牛蛙养殖污染查处力度。2023年以来共查处牛蛙养殖场18场发出整治函17份,根据整治方案要求,已将其中10条线索移交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及效能办进行核查处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责令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林某章作出书面检查,对执法大队科员林某平进行提醒谈话。

  2.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4)关于渔业产业助推经济发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家底并建档立册。2023年1-2月,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重新梳理排查我县水产养殖主体,目前梳理完善,已完成登记造册:全县陆域养殖433户,海上养殖户132户(无渔排),并利用每次下乡入户宣传指导的机会,进行现场核实,对有变动的名录做好记录,确保每年更新一次,为促进渔业养殖提质增效,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入户加强宣传“一品一码”及上级帮扶政策,同时了解企业需求,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研所搭建合作关系,加强技术创新;推广养殖高优新品种,创建示范基地,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增加产值、扩大就业、提高税收贡献。三是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我局派出执法人员和水技人员共62人次联合行动,下乡13次,入户24户,进行执法检查和宣传指导,共发放惠民政策卡、致云霄县水产品生产主体的告知书(一品一码)等宣传材料100份。

  (5)关于助力乡村振兴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进行传达部署、细化分工。2023年2月6日,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由分管领导根据《关于做好市对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局承担的乡村振兴任务已进行传达部署并分工,局各个股室都认真重视对待,做好市对县的考核工作;2023年3月13日,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由分管领导根据《2023年云霄县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我局的任务清单进行分解说明,督促各责任股室认真贯彻落实,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落地见效。二是主动对接指导申报省级示范场。我局主动对接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户申报渔业类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等。2022年11月30日已通过一家渔业类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云霄县汤东义家庭渔场)。2023年继续发动辖区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进行申报。三是开展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帮扶指导工作。加强帮扶指导三个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发展生产。2022年12月15日,联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对三家水乡渔村进行调研,加强指导帮扶,指导企业申报休闲渔业补助资金,目前三家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都正常运行;龙镜村镜花缘休闲渔业基地目前运行正常,已完成整改。

  3.依法治海治渔能力不强

  (6)关于日常巡查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治渔管渔,规范执法监管。已对禁养区非法养殖进行调查核实,并分别对当事人施文某、施周某、陈某、李某等人做了询问笔录和现场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并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施周某、陈某承诺自愿放弃捕捞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其中李某自愿放弃捕捞但拒绝在询问笔录和现场笔录签字,施文某因病在杭州长期住院治疗,未在承诺书上签字。二是加强专项执法。严格落实《八尺门海域养殖管控网格化管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禁养区复养现象的监管,严控八尺门禁养区海上养殖回潮,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2023年1-3月共出动巡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执法船艇8艘次,检查渔港、澳口77个,宣传渔民群众63人次。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同时向养殖户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八尺门海堤贯通工程海域第三期清退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有关知识,提高养殖户依法依规养殖意识。四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20日结合周一例会加强执法人员的渔业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责令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林某章作出书面检查,对礁美中队负责人朱某鑫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案件查处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底播滩涂围网养殖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八尺门贯通工程海域第二期养殖网箱清退有关事项的公告》《云霄县八尺门贯通工程施工海域第二期养殖设施清退补助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八尺门海堤贯通工程海域第三期清退有关事项的通告》,陈岱镇八尺门海域底播滩涂围垦养殖面积涉及7个村51户,共3095.18亩(2021年12月3日以前为云霄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限养区),其中有办理养殖证361.5亩,向村承包无证有合同1259.1亩,其它类型海域1474.58亩。其中八尺门东段1975.18亩,西段1120亩(包括竹港溪清退147.9亩)。现已全部完成了底播滩涂围网养殖清理工作,做到应退尽退。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巡查。①扎实推进常态化管控,紧盯水产底播养殖监管难点,采取船艇海上巡查,车辆岸线巡查等各种方式,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强化全链条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八尺门海域养殖管控网格化管理办法》,根据新的养殖规划,严防占用滩涂非法养殖现象的发生。2023年1-3月共出动巡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执法船艇8艘次,检查渔港、澳口77个,宣传渔民群众63人次。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打击综合整治,主动与属地政府、公安、海警等部门对接,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养殖行为,维护我县良好的水域滩涂养殖秩序。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2023年1-3月组织加强海上、港口巡查,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9宗;联合部门打击“三无船舶”共查获11艘,其中1艘中型钢质“三无”船舶交由海警处置、10艘涉渔“三无”船舶交由属地乡镇处置。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责令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林某章作出书面检查,对礁美中队负责人朱某鑫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查找渔业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对2018年以来的渔业行政案件执法文书不同程度存在未盖公章、未签署部门意见和审核意见的案卷及时做了补充整改,现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对2018年以来所办的62宗渔业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复查,逐卷重新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结合周一例会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重点对案件查处、调查取证能力和水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一(试行)》进行学习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邀请法律顾问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授课,并召开案件学习交流会,提高办案能力。三是贯彻执行执法办案规定,提高案卷制作质量。结合我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贯彻执行《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文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

  4.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欠缺

  (9)关于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要求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进行整改,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2023年2月15日制定了《2023年云霄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任务量化,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2023年1月-3月,组织执法人员检查养殖(苗种)场30家。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已在两高沿线涉及到渔业生产的重点地段(东厦镇船场码头、南江澳口、东坑澳口、加州澳口、州渡澳口等5处)张贴宣传标语8张,下一步将按要求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巡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2023年1月至3月期间,对两高范围水域开展岸线巡查共计7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未发现威胁到路桥安全的情况。

  (10)关于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值班值守。预警中心夜间值班(21:00-次日08:00)由2名编外人员轮替、日间值班(08:00-12:00,14:30—17:30)由2名安办人员兼顾,例会期间和其余时段(12:00-14:30,17:30-21:00)皆由当天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守。目前不存在值班衔接不到位和空档现象,确实做到24小时值班值守。二是加强带班巡查。由带班领导不定期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值班期间无故脱岗的行为,严肃问责。三是处理情况。由党组对执法大队人员陈某福、黄某宇、沈某3人进行通报批评。

  (11)关于涉渔船舶安全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北斗故障维护。执法大队人员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查明固定式北斗示位仪和插卡式AIS离线原因,已加强联系飞通公司以及东山县欣帆船舶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每个月对固定式北斗示位仪和插卡式AIS离线故障的渔船进行维护工作,2023年以来已维修离线故障渔船82艘次。今后将加强系统平台监视巡查工作,一旦发现离线,及时排查原因直至恢复上线。二是加强下乡督导服务。今年已下发《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近期海上渔业安全管控工作指导服务的通知》,并于2月20日至3月10日到沿海5个乡镇开展指导服务,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要求沿海乡镇要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到位或持续推进整改。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已牵头制定《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云霄县涉渔乡镇船舶安全技术状态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海渔电〔2023〕3号)。四是认真开展离线核查。已协调福建省枢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积极解决涉渔乡镇船舶部分太阳能GPS定位器无法正常使用问题,逐船整改,确保及时恢复上线,提升乡镇船舶定位终端上线率。五是严肃纪律规范执法。对全县17个渔港(澳口)全覆盖安装33部高清监控摄像和19部云广播,“海上漳州”平台已运行使用;2023年1-3月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9宗,联合查获“三无”11艘,交由海警、属地乡镇处置;“云列外交001”乡镇船舶船上船员进行临水作业时多数未穿着救生衣一事,按照职责交由列屿镇人民政府进行处置,现已整改完成。六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2022年11月17日、22日、29日我局联合陈岱镇政府、村开展封港清查暨乡镇船舶综合整治摸底排查,重点针对北斗定位系统安装及滞留其他渔港水域的船舶进行核实比对,联合查扣4艘“三无”船舶,由属地陈岱镇政府处置。同时疏理核实出21艘乡镇船舶长期在对面屿、白屿等海域(东山县海域)垂钓、养殖,根据《漳州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我局已要求局执法大队及一线中队积极配合所在乡镇陈岱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七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由分管领导对2022年7月23日执法船值班人员林某平、林某峰2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加强安全监管职责意识,如2023年3月执法大队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警示教育会和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举一反三。

  5.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显

  (12)关于决策程序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重新修订印发《中共云霄县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印发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云海渔党组〔2022〕15号),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落实。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局党组累计召开21次党组会议,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且自2022年5月7日起,局党组会议严格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议事程序,党组成员讨论意见均如实记录。

  (13)关于班子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三定方案,梳理本局的主责主业,并认真总结分析班子分工运行中存在的矛盾,重新研究、调整优化班子成员分工,印发《关于调整班子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云海渔党组〔2022〕19号),进一步明晰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减少交叉。新调整的班子成员分工已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2年12月27日通过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海洋强国“蓝色信念”的重要论述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研讨交流。二是确保年度有计划。2023年2月21日制定《关于印发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的通知》(云海渔党组〔2023〕2号),要求年终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并形成年度分析研判材料;充实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分析研判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并计划每半年邀请一次专家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三是制定新闻发布机制。2023年2月21日制定《关于调整充实新闻发言人队伍的通知》和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闻的发布行为,扩大人民群众对海渔局工作的知情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2月20日召开网络评论员培训会,提高网络评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云霄网评微信工作群的要求完成网评任务并截图留底,形成相关材料。

  (15)关于统战工作边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于2022年12月27日组织学习,推动统战工作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加强领导。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由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张君兴分管局统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三是统筹推进。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基础上,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作用,如2023年3月8日组织开展“党建+妇建”群团活动,落实局群团活动经常化、多样化。

  (16)关于对下属单位和业务交集的协会监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用工制度。竹塔养殖场四个临时工用工合同已全部补签完整。今后根据需要,明确岗位工作任务,严格用工管理,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管理人员变动需经场务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二是加强日常检查指导。2023年2月20日分管领导带队对竹塔水产养殖场进行业务指导。三是理清关系落实整改。水产养殖协会主管部门是县科协,县财政局已于2020年起停止拨付水产养殖协会的预算资金。今后要求业务股室加强与水产养殖协会业务的沟通与互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干部作风建设抓得不严实。考勤制度形同虚设,提振干部精气神缺实招。

  (17)关于有的上班不积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调上下班纪律。在干部职工例会上强调上下班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上下班、值班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2023年2月17日局出台《关于修订干部职工考勤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遵照执行,并对干部职工的考勤进行一月一统计一通报,对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肃问责。由党组对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吴某乐、司机张某岳进行通报批评。

  (18)关于有的履职不担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执法大队职工陈某福在日常工作中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做好《渔业港口巡查日志》的填写、船舶的登临检查和挂钩镇、村船舶管理等工作,并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有的能力不适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业务工作。2022年11月18日党组会研究另派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林某峰到县河长办上班,将林某成调回,并负责质检站工作及局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二是及时替换涉用海企业。企业直报云霄样本10家,除了拆迁和关闭的4家,其余6家都应报尽报,接下来积极与上级部门及文体旅局对接,已经找到替代的企业漳州忆江南大酒店有限公司,云霄县绅缔酒店,漳州鸿益食品冷冻有限公司,并上报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原来的友谊旅行社在疫情结束后业务逐渐回升,经过与该企业沟通协调后重新开启填报工作。

  (20)关于有的落实不见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渔船更新改造方面:一是积极抓整改。针对“十三五”期间22艘尚未取得更新改造补助的渔船积极向上沟通、请示,并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讨论,一致同意“十三五”期间符合标准船型技术参数的22艘更新改造渔船申报补助资金,已向云霄县人民政府申请拨付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下一步将组织船主按程序进行申报。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通告、公告、公示、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短信、面对面宣传等多种途径及方式,第一时间准确传达上级政策,提升知晓率和覆盖面,让渔民更加全面地了解政策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及时申报。

  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方面:一是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截止2022年底,我县已完成市局下达的6800亩海上塑胶浮球设施升级改造任务。二是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我县养殖户出于资金投入和成本考虑,普遍购买了较为便宜的塑胶浮球进行改造,达不到补助的验收标准,并且没有向属地乡镇申请资金补助,因此导致升级改造项目无法立项、验收,资金无法发放。2022年12月31日,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补助资金851万中的763万元已被财政统筹收回,完成整改。三是加大设施升级改造政策宣传。2023年继续宣传推动剩余的88万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共发送宣传短信1639条,宣传材料150份,继续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让更多养殖户认识到海上养殖设施的重要性,提高升级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并申请补助资金。四是落实渔业设施升级改造的乡镇主体责任。2023年2月21日,下发文件并通过微信群再次向三个沿海乡镇发出《关于加快推进云霄县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的函》;2023年3月15日,在我局会议室召集相关责任乡镇召开2023年浮球升级改造工作推进会,落实乡镇主体责任,督促乡镇按照职责认真履行设施渔业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任务。

  (21)关于有的不够细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修改。《诏安湾云霄县辖区海水养殖清退不彻底、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验收”的报告》文件的印发时间写错成2022年5月6日,现已将印发时间修改为2022年5月31日,并上交市局。二是加强审核。今后将加强经办、审核、审批人员对文件的审核,确保文件不再发生此类错误。三是强化问责。由分管领导周镇海对该报告起草人水技站副站长汤某丹进行提醒谈话。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22)关于对财务制度执行疏于培训和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3月20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对局财务人员按照《云霄县财务人员实用资料汇编》进行逐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规范管理。①规范公务用车报支手续,预支燃油费先用IC卡充值作应收款支出,并每月根据实际加油清单进行结算。②规范食堂就餐管理,自2022年7月起对局干部职工就餐明细进行每月统计,做到用餐情况详实有据。③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于2022年7月底完成对局固定资产的盘点更新并张贴“一物一码”。④建立中国渔政35516船用船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即出航前填写出航通知单,由大队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航,回港后及时填写航海日志,如实完整记录出海事由、接待对象、活动用途、随船人员等信息。三是严格处理。责令党组成员周某海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计划财务法制股股长吴某琼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行政账户拨工会经费没有附详细的预算附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预算制度,根据本局实际,年初编制工会预算,并报党组研究同意,并将预算附件附在局行政账户。2023年局工会经费预算总计149240元,分为五个项目:①工会会员节日慰问预算93600元;②会员生日慰问预算15600元;③会员结婚、生育、生病住院等慰问预算12000元;④举办一次文体活动预算34840元;⑤组织会员观看电影预算5200元。

  (24)关于竹塔养殖场财务上出现报销手续不完整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22年12月29日召开场务会研究制定财务制度。二是规范报销手续。2021年11月购买783元的两单办公用品发票已补齐;完善雇用车辆、租船制定租车租船协议书,并要求写明雇佣理由。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张某兴、分管领导对养殖场场长王某金进行提醒谈话,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监督,引以为戒,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问题整改。其中:①于2022年7月底完成对2022年6月21日财政局同意报废的局41项国有资产的账户调整处理。②于2022年7月底完成对局固定资产台账的重新核对、盘点,核清包括6台海尔空调在内的每项固定资产对应使用股室和责任人员。③根据盘点核对结果,于2022年7月底对局固定资产台账进行重新更新,并张贴“一物一码”。二是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局固定资产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局固定资产新增、报废等及时入账登记,同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切实做到“账物”相符。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缺位。党组履行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缺失,出现随意更改合同条款、委托代理异常集中、围标串标等一系列违规问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26)关于项目调研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2月17日召开业务人员培训会,强调前期工程项目论证的重要性。二是提升业务水平。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项目的前期策划、调研、论证,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决策水平,同时,加强项目的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依程序规范运作。三是加强组织论证。局党组及时对下属单位上报的事项强化论证。

  (27)关于评标人员异常集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1月6日在全局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印制了相关读本发放至局属各股室,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对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工作的培训教育。二是规范招投标流程。要求业主单位选取项目代理单位必须进入县行政中心代理库随机抽选代理公司。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督促业主单位对评标专家的抽取应由选取的代理机构选择项目领域的专家,随机选取评标专家。

  (28)关于委托代理未随机抽选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照名录库选招投标代理机构。2023年1月18日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已建立代理招投标名录库,今后我局增殖放流项目将入库随机抽取招投标代理机构,并严格开展增殖放流项目招投标工作。

  (29)关于招投标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教育。2023年1月6日在全局干部会议上传达“市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推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印制了相关读本发放至局属各股室,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对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工作的培训教育。二是健全管控措施。组织对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印发《中国共产党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印发关于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通知》(云海渔党组〔2022〕22号),并在12月12日局例会上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健全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廉政风险点管控措施。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举一反三,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参与投标企业的关联性调查,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并强化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聚焦党建主责主业有短板

  (30)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党建引领作用。2022年底有形成党建工作总结,2023年1月12日已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把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充实完善党建制度。2023年1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充实完善党建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树立管业务同时管党建的思想。三是积极创建党建品牌。把创建党建品牌纳入党建工作计划,根据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向上申报适合海渔特色的党建品牌。

  (31)关于民主生活会效果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前做好充分准备。通过开展学习、谈心谈话、会前征求多方意见等形式认真查摆问题。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根据县委文件精神,按流程开好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于2023年2月3日组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2月10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三是注重批评结果的实际效用。经排查,2022年度党组成员没有出现违纪问题,会上党组成员牢牢抓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基础,分别从思想、作风、能力及工作等方面共列出了137条问题清单,并且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敢于直面实际,严格落实整改,发挥批评结果的实际效用。

  (3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2月13日、2月20日学习《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内容。二是规范组织活动。严格按照《中共云霄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云委组明电〔2023〕5号),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支部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竹塔养殖场党支部于2023年2月22日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局党支部共检视出9个问题,对9个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按期限认真整改到位;对党员进行综合评定等次,评选出8名优秀党员,18名合格党员,并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两个党小组26名党员共提出批评与自我批评133条,提高了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三是加强监督指导。2023年2月20日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张君兴到竹塔养殖场党支部进行指导。四是形成长效机制。2021年度查摆出来的10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2022年度查摆出来9个问题进行建章立制,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建工作制度。

  (33)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局每周一例会组织学习相关党务知识,如2023年2月20日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学习。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党务工作者积极主动和农口党委沟通,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确保今后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34)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开规定。2023年度海洋与渔业局已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内容如人事任免、职称聘任、“评先评优”、慰问困难党员、党费等内容进行上墙公开;竹塔水产养殖场2023年度已对长洋滩涂招标公告、党费、春节慰问困难党员等内容进行上墙公开。二是指定专人负责。由人秘股派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并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公开栏整洁。

  2.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35)关于机构队伍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集中整改以来累计建立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选人用人制度》等8项管理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我局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强大动力。一是重新梳理,合理分工,配齐配强股室人员。根据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及计划财务与法制股工作岗位职责,重新梳理,合理分工,增强各股室人员配备。2022年11月18日党组会研究另派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县河长办上班,将林主成调回,并负责质检站工作及局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2022年11月18日经党组会研究任陈黄超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副站长。水产技术推广站增配劳务派遣人员蔡艺明,协助做好相关业务。计划财务与法制股吴志容调整到人秘股负责固定资产登记并协助计划财务与法制股做好相关业务。二是加强岗位交流。2023年3月3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对执法大队三个中队执法人员进行重新调整充实。

  (36)关于出入境备案制度执行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再传达再学习。2022年8月8日,在局干部例会上,2022年8月2日在竹塔养殖场职工大会上再次传达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闽委办发﹝2014﹞33号)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二是按规定做好出入境备案手续。2022年8月1日办理好下属企业竹塔水产养殖场职工(党员)张艺芳出入境备案手续,并将其出入境证件收回集中管理。三是加强管理。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闽委办发﹝2014﹞33号)文件所规定的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做到应备尽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证照集中保管,做到应交尽交。

  3.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37)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7月23日党组会上,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再梳理”活动。通过风险再排查、制度再完善、风险再防范等方式,对干部履职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共排查出风险较高的廉政风险点4个,列出表现形式11种,提出防范措施11条。并在2022年12月12日干部例会上传达学习。三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班子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2次对分管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廉政意识。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对干部任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开展任前谈话。2022年12月16日县委巡察反馈后对干部任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共10人次。

  (38)关于监督责任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主动参加监督单位党组会议,认真行使党内监督职责。今年来,共参加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会议7次;要求监督单位党组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决议情况。今年来,共参与海洋与渔业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4个,未发现问题。二是加强廉政风险点监督。制定了《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廉政风险点监督工作方案》,并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组织整改不够主动深入,“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不紧密,有些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浮于表面,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不够有力,各类监督反馈的问题边改边犯、改了再犯的现象仍然存在。

  1.2020县委审计反馈“单位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39)反馈指出“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50.44万元”,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有余额56.13万元,不减反增

  整改情况:一是逐项清查核实。对反馈指出的56.13万元应收款进行逐项清查核实,具体为:食堂预借伙食费0.3万元,车辆预借加油IC卡充值0.49万元,中国渔政35516预借加油IC卡5万元;单位往来账应收款5笔50.34万元,包括原水产供销公司应收款37.18万元、漳州市工程咨询中心应收款1.5万元、水产养殖三分场应收款2.01万元、水产养殖场应收款6.95万元、礁美村经济合作社应收款2.7万元。二是分类落实整改。①食堂费用支出实行每半年结算一次;执法车辆和渔政船预支燃油费实行用IC卡充值作为应收款项,并根据实际加油清单每月结算,确保及时清账。②原水产供销公司应收款37.18万元,已直接在水产供销公司安置经费结余中予以扣缴收回,冲平往来账目;漳州市工程咨询中心应收款1.5万元,经核实该笔资金为我局2008年11月21日委托漳州市工程咨询中心进行渔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建设可行性研究项目的预付咨询费,当时云霄县会计核算中心在账务处理中以“其他应收款”科目列支,并在我局提交正式发票后没有及时进行账目处置,已进行调账处理,冲平往来账目。③水产养殖场应收款6.95万元和礁美村经济合作社应收款2.7万元,经联系追讨,两笔资金已于2023年3月27日归还入账,冲平往来账目。④水产养殖三分场应收款2.01万元,该笔资金是水产养殖三分场于1989年2月向云霄县财政局借用财政周转金1.5万元(我局担保),因到期后没有归还借款,2002年4月29日云霄县财政局下达通知,从我局上级下拨专款和分成款中抵扣水产养殖三分场周转金1.5万元,占用费0.51万。经查询福建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的市场主体业务,“云霄县水产养殖场三分场”在云霄县无开办市场主体数据,该笔款项现无法追讨。

  2.2018年县委巡察反馈“组织生活不认真,2016年至2017年竹塔水产养殖场党支部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问题

  (40)关于局党组整改情况报告提出“加强对下属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指导和监督”,但了解发现该支部2021年度仍然未开展该项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指导。建立与竹塔养殖场党支部的工作群,及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2023年2月20日现场对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二是规范组织生活。竹塔养殖场党支部于2023年2月22日按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文件精神完成各项规定任务。三是责任处理。由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张某兴进行提醒谈话。

  3.2018年县委巡察反馈“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现代渔业先建后补项目单位财务不健全”的问题

  (41)关于局党组整改情况报告提出“确定今后项目单位的投资总额都得使用正式发票”,但巡察发现上述问题在整改后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业务培训,做好项目沟通。我局已于2023年2月3日下午举行有关项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并积极及时对接省市局,做好项目实施业务沟通,加强对项目单位指导和监管。二是准确领会文件精神,确保资金安全。由于局党组整改情况报告提出“确定今后项目单位的投资总额都得使用正式发票”时间在前,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63号)文件的第四章第十二条里面规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正规票据金额应不小于财政补助资金金额”要求在后,我局与县财政局联文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42)关于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拨款申请存在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我局已于2023年2月3日下午举行有关项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并积极及时对接省市局,做好项目实施业务沟通,加强对项目单位指导和监管。二是及时纠正错误,确保材料真实准确。福建省国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我局发来纠正函,把原工程支付申请表的申请日期纠正为2019年5月18日。三是加大审查力度,杜绝把关不严。今后要对每一份申报材料加大审查力度,严格把关,特别注意时间、节点是否符合要求,杜绝此类及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43)关于实际购买原材料与结算审核内材料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业务培训,加强项目监管。我局已于2023年2月3日下午举行有关项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并积极及时对接省市局,做好项目实施业务沟通,加强对项目单位指导和监管。二是说明问题状况,认定补助依据。项目单位多采购的PVC塑料管(DN400)290米、水龙头53个,云霄丽山水产养维场已作为库存材料,我局对设施的补助是以结算审核为依据,多采购的材料我局并没有给予认定补助。三是跟踪企业报账,及时纠偏纠错。今后的项目中,将加强对企业的申报材料与财务记账的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确保企业申报材料与财务记账符合项目要求。

  三、基本完成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

  (1)关于渔港建设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2023年2月6日结合周一例会组织业务人员进行《福建省渔港投资与建设管理法》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加快渔港建设进度。①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总投资31778.46万元),已取得开工令,完成预制场建设、搅拌站建设以及海蛎石清除等,征海补偿资金已支付,完成投资4770万元;②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项目已于 2022年6 月23日在我局四楼会议室进行初步设计的初步评审,为海域论证评审提供基本条件,多次与业主沟通,督促跟踪海域论证及用海预审批复。三是谋划渔港经济区产业布局,助推经济发展。谋划“四港四区”(四港即:山前中心渔港、人家二级渔港、礁美二级渔港、长洋二级渔港;四区即东厦镇、列屿镇、陈岱镇、云陵开发区),形成山前综合服务区、人家巴非蛤交易市场、礁美鲍鱼种苗交易市场、长洋花蛤种苗交易市场及礁美鲍鱼种苗服务中心,推动形成集水产品集散、水产品加工、水产品冷冻、储藏、运输、配送为特色的渔港建设经济区。

  下一步计划:一是做好项目推进。重点推进山前中心渔港、长洋二级渔港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做好问题跟踪。跟踪山前中心渔港项目用海问题审批情况,争取水域工程尽快开建,确保山前中心渔港2025年6月份建成,达到符合渔港经济区申报条件。三是做好精准定位。坚持目标导向,继续加强对相关配套项目的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将渔港经济区建设成为集水产品集散、水产品加工、水产品冷链物流配送等为特色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云霄国家级渔港经济区。

  (2)对党组对下属单位的资产失责失管,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闲置浪费、处置不彻底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计划财务与法制股负责对局下属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并要求养殖场每年年终提交财务报表。二是严格资产管理。①目前荷步大潭水质尚未改善,无法出租。②长垅滩涂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及2月9日-2月13日两次进行公开招标出租,因无人报名登记,流标。③已研究拟定云霄县水产供销公司剩余资产处置意见并形成请示报告报县政府批复,后续将根据县政府批复意见进行处置。

  下一步计划:一是由竹塔水产养殖场就长垅滩涂招标底价问题报县财政局国资股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解释单位)研究,待底价确定后继续组织长垅滩涂等公开招标。二是根据县政府批复意见对云霄县水产供销公司剩余固定进行处置。

  (3)关于编外人员的聘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加强管理。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局实际,加强编外人员管理。2023年3月13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编外人员清理计划》,2023年年底之前,通过转劳务外包方式完成门卫、保洁、炊事、司机等7名后勤服务岗位人员的清理。二是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程序,明确薪酬约定。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程序,编外人员续聘需经党组研究决定后再办理相关续聘手续。如:2022年7月23日8名、2022年9月23日1名、2022年12月27日11名编外人员的续聘均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再办理续聘相关手续。2023年1月1日重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派遣人员的工资、具体岗位细化到人。三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股室职责重新分工,合理安排林某及张某工作任务。四是严肃问责。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党组对门卫吴某荣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党组成员周某海、派遣人员蔡某明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计划:2023年7月之前,就渔业行政执法船及海洋与渔业预警中心这两个特殊岗位用工情况向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提出不列入单位编外人员总量控制数申请。

  四、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巡察集中整改期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对17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人,股级干部9人,其余干部职工及派遣人员5人,其中,作出书面检查3人,进行通报批评6人,进行提醒谈话8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8586165; 通讯地址:云霄县莆美镇宝城路342号(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邮政编码:363300;电子邮箱:hy8586165@126.com。

中共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

本站声明

《住建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通过的拥有商标权合法网站;经过国家工信部ICP备案;最近发现有冒充本站工作人员,自称是“*建资质查询平台”、“全国**资质查询平台”,“*主任”,经我方核实这些所谓平台和本站无任何关系,如再发现类似上述这些“**资质查询平台”均为假冒,望大家直接报警。(本站商标证为《住建网》三个字,无任何多余字样或延伸词组,仿造必究,唯一运维单位是“住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内部工作人员查询入口为:>>>点击查询真伪
本站服务电话为:4000-156-001
本站服务微信为:13911585800
本站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大院内(100835)
《住建网》商标权利证书查看:>>>点击查看
《建设招标网》商标权利证书查看:>>>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