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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溪县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 安徽-宣城-绩溪县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7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3〕119号)文件部署,现将开展2023年全县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1、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企业(含国企、民营经济组织等)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标准按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执行。

3、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安排。

4、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负责评审的工程专业类别有:环保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广电工程、专利工程、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材料工程、新能源等。

交通运输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林业工程由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建设工程由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水利水电工程由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工程由市地勘土地规划测绘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农业工程由市农业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二、申报程序

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申报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南,以便全面了解、规范操作。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3、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

(1)业绩条件、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员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条件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命名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需上传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页、刊页号、正文页等。论文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须上传需要查重的Word版本电子版,由本评委会进行统一查重。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注册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

(3)主持或参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注册证书、批件、研究报告和单位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多人共同完成的,需提供有关印证材料证明本人所承担的部分和发挥的作用。承担完成的课题(科研项目),附课题(科研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计划任务和项目(成果)结项鉴定材料。取得的专利应与其专业或从事的岗位工作相关,并提供专利申报过程的有关材料或证明,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线下材料报送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一式2份。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评审。

4、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5、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上述纸质材料,请于9月1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县人社局事业股(专技股),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旭颖,联系电话:0563-8158075,联系地址:华阳镇印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三楼事业股(专技股)。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五年业绩为主。

(二)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三)论文、著作材料。论文、著作材料要与所从事专业相关。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电子期刊、增刊、副刊、年刊、论文集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等情况,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

(四)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关于破格申报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直接申报职称。

(六)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关于委托评审函。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审核出具委托评审函。

(八)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工作。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要求执行。

(九)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十)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

1.申报审核简易流程

2.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023年8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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