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中共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五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的通报

2023-12-24 内蒙古-包头-青山区
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青山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4日
建设快讯正文

按照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4月21日至6月25日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中共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党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八届市委第五轮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业务培训交流会会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审定并印发了《中共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成立整改落实八届市委第五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分工负责;各旗县区分局局长,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整改任务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句分析领会,逐项研究讨论,详细制定了涵盖7个方面23个问题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二)党组(单位)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上手推动整改工作,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担风险、难处理、得罪人的事,带头揽过来,亲自上手抓,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系统整改。同时,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要求各科室、单位主动认领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确保组织有力、责任明确、全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结果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情况

1.党组统筹谋划“五大任务”政治责任

(1)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二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等变化实际,对2021年赤峰市三线一单成果进行调整更新,编制完成《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情况说明》。

整改结果:一是已编制完成《赤峰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二是10月13日,组织召开第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各位局党组成员在读书班的基础上,围绕“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研讨;10月31日,组织召开了第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思想、指导工作。

(2)充分发挥五大任务督考指挥棒作用

主要措施:2023年7月在开展2023年二季度督考联动时,对五大任务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扣除不涉及旗县区和仅涉及个别旗县区的任务外,将剩余重点任务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全部纳入季度督考联动,进一步发挥了督考指挥棒作用。

整改结果:2023年7月在开展2023年二季度督考联动时,已对五大任务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扣除不涉及旗县区和仅涉及个别旗县区的任务外,将剩余重点任务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全部纳入季度督考联动,进一步发挥了督考指挥棒作用。

2.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推进超低排放改造。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赤峰九联煤化有限公司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023年年内完成方案制定,并强化后续督促调度。二是宁城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日裁定受理宁城鑫马铸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12月10日,宁城人民法院指定内蒙古乐民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目前,宁城鑫马铸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破产清算,不再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整改结果:九联煤化干熄焦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启动,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项目推进迟滞。一方面由于2022年4月份以来,国内焦化市场低迷,焦企全线亏损。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累计亏损近2亿元,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勉强维持运行,且干熄焦及其配套的污水深度处理及余热发电等项目,所需投资金额巨大约4.6亿元,企业暂无能力启动该项目。另一方面,九联煤化现阶段设计产能偏小,整体工艺装备水平落后,企业盈利能力不足,若维持现有产能规模运行,即使市场环境好转也很难实现稳定、可观的盈利,缺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依据2022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22〕30号)及《赤峰市五大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大任务项目(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据此考虑,为从根本上提升九联综合竞争力,为避免干熄焦项目重复建设,上级总公司天津荣程集团计划对九联煤化进行彻底升级,扩充产能,提升装备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届时,将同步配套建成干熄焦项目。

宁城鑫马铸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破产清算,不再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2)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整改。

主要措施: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强化督促指导,截至2023年6月21日,46个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综合综合整治要求,市级及旗县生态环境分局强化配合,分级负责,压实责任,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和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红山区、元宝山区、宁城县、喀喇沁旗、敖汉旗5个旗县的共计12家企业开展了帮扶指导。要求各工业企业按照整改期限,倒推工作实施进度,截止到6月21日,发现的4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3)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

主要措施:督促巴林右旗圣火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西拉沐沦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完成脱硫和除尘设施的安装及提标改造工作。

整改结果:问题反馈后,2家企业迅速整改,签订施工合同,启动基础建设,购买脱硫脱硝设备,现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工作。

(4)加强入网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后续监管。

主要措施:一是全面梳理23家企业的67个遗留问题,制定整改台账,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二是成立二次验收组,对23家企业的67个问题逐一进行二次验收,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交由属地生态环境分局监督企业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整改进展。

整改结果:目前根据调度情况,存在的67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已组织人员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复核。

(5)加强污水处理监管。

一是核查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闲置问题。

主要措施:进一步核实相关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闲置现象,查清闲置原因,根据政策规定,指导地方政府妥善处置。

整改结果: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厂初沉池2012年建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污水厂负荷率过低,要求污水处理厂实行单线运行。2018年5月7日赤峰市住建委批复污水厂单侧运行,另一侧为热备用运行状态,即初沉池一侧停止运行,后续工艺(多段氧化池及二沉池)保留少量进水,视实际情况随时准备开启运行,故2018年5月至今南侧初沉池未进水,且随时可以进水运行,并非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污水处理厂2013年正式投入运行,主要负责处理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和美丽河分园企业废水,设计日处理能力2×2.5万吨,目前实际日进水量约3万吨。由于进水量未达到满负荷,产生的污泥量仅需要1#污泥浓缩池运行即可处理,因此2#污泥浓缩池作为备用浓缩池自2012年建成至今未启用,并非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阿旗小微企业创业园区主要用于处理内蒙古凌云海糖厂生产污水,由于内蒙古凌云海糖厂属于季节性生产,生产时间为每年11月至次年1月,所以园区污水处理厂仅在每年11月至次年1月运行。园区内其他工业企业产生污水较少,大部分为生活污水,较少的污水无法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行,所以每年2月至10月园区污水处理厂暂停运行,园区内产生的污水收集于处理池中不外排。

安庆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该污水处理厂日常运维工作,该污水处理厂已于2023年7月6日开始试运行,目前该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正常。

二是消除污水处理厂冬季无法正常存储隐患。

主要措施:商请松山区政府加快赤峰市商贸物流城新建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项目及中水池建设。

整改结果:印发《关于商请加快推进赤峰市商贸物流城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及中水池建设的函》,商请松山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加快赤峰市商贸物流城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及中水池建设进度,争取尽早完工投运,实现环境效益。

(6)整治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隐患。

一是完成松山区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松山区拆除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洗砂厂、露天库房和养殖棚圈。松山区已于2023年5月完成拆除工作。二是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垂钓园(鱼塘)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类,督促宁城县对保护区内的鱼塘,在原有红黏土防渗层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坑底防渗工程,确保鱼塘水体不渗入地下。

整改结果:松山区洗砂厂、露天库房已于2023年5月拆除;宁城县垂钓园鱼塘已停止营业,鱼塘已清空。

二是降低村级水源地水体污染风险

主要措施:督促阿鲁科尔沁旗拆除清理绍根镇莫勒黑图村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暂存点。

整改结果:阿鲁科尔沁旗生态环境分局分别向阿旗乡村振兴局及绍根镇政府印发《关于建议整治水源保护区违规建筑的函》、《关于水源地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的函》,要求拆除垃圾暂存点。垃圾暂存点已于9月6日拆除完毕并完成场地清理。

(7)有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措施。

主要措施:一是已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该企业锅炉已拆除,不再排放二氧化碳。二是赤峰宝山能源(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第一个履约周期时已破产,不再排放二氧化碳。

整改结果: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锅炉2020年7月2日前已停产并拆除,不再排放二氧化碳。赤峰宝山能源(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第一个履约周期时已破产,不再排放二氧化碳。两家企业不再符合纳入履约清单范围。

3.加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

(1)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问题整改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调度督促,压实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推动29个尾矿库污染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督促指导我市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整改结果:29个尾矿库污染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2)完善尾矿库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排查

主要措施:一是已对未开展检查排查的赤峰日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赤峰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尾矿库重新进行排查。二是赤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产业园隐患排查工作已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排查,并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对排查内容和结果进行了上报。

整改结果:一是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已对未开展检查排查的赤峰日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赤峰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尾矿库重新进行排查,已完成排查工作;三是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已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赤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产业园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对排查内容和结果进行了上报。

(3)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

主要措施:建立问题排查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63个矿山采选项目破坏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61个。加大对剩余2个问题的调度督促力度,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建立问题排查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已全部完成整改。剩余2个问题:一是克什克腾旗金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疏干水外排,无处理设施问题,金辉矿业疏干水处理站已建设调试完成投入使用;二是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内堆存废石问题,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白音诺尔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14个废石场和北区1号露天采坑的环境治理工作,2023年8月已经全部治理工作并完成竣工验收。

(4)规范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

主要措施: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的工作力度,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抓源治本,建立与公安部门间工作衔接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及时有效落实。

整改结果:一是根据自治区“两打”工作的有关要求,赤峰市生态环境局、赤峰市公安局、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全市危废产生单位及危废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对全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二是已与市公安局建立《赤峰市公安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环境执法协作,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嫌刑事犯罪移送案件的通知》,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涉嫌刑事犯罪移送案件的办理主体、集体讨论要求、审批要求、移送时限、移送部门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要求等进行规范。

(5)推进“十四五”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

主要措施:督促指导在产涉重企业按照减排方案实施减排工程,到2023年年底完成减排工程9个,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2621.4千克。

整改结果:截至目前已完成减排工程9个,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2621.4千克。

4.推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

(1)强化环评执法监管。

主要措施:一是每季度按照抽查比例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立案查处;二是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环评科加强沟通协调与联动,及时将环评科转交的审批项目清单列入建设项目“双随机”项目库,按季度对建设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三是对专项检查及信访投诉核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立案查处。

整改结果:一是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抽取检查企业共802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482家、重点排污单位303家、特殊监管对象17家,目前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正在开展;二是已将环评科转交的项目列入建设项目“双随机”项目库,按季度开展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抽取建设项目共339个,目前第四季度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正在开展;三是2023年以来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6件。其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72件,罚款金额572.95万元;办理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包括移送拘留案件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1件。

(2)督促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补充完善。二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实施失信计分。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印发《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对违规公司实施失信计分5分,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已对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3)完善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措施:一是对巴林左旗嘉泽惠业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筑邦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物料未遮盖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苫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二是责令企业对厂区路面进行硬化,不能硬化的,及时清扫,洒水抑尘;三是责令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在水泥原料储罐工段罐顶呼吸孔安装除尘器。

整改结果:一是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左旗分局已针对巴林左旗嘉泽惠业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筑邦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物料未遮盖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上述两家企业已缴纳罚款并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苫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二是巴林左旗嘉泽惠业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筑邦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已配备洒水设备,对厂区路面及时清扫,洒水抑尘;三是巴林左旗嘉泽惠业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筑邦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原料储罐工段罐顶呼吸孔除尘器均已安装完毕,投入使用。

5.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主要措施:商请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赤峰市2023年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加快推进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确保75个行政村的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整改结果:印发《关于商请加快推进2023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函》,督促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全部7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情况”

1.学习宣传民族政策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要措施:一是在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纳入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党的民族政策;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部署民族工作。

整改结果:一是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已纳入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党的民族政策;二是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30次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的工作方案》,专题安排部署民族工作。

(2)多形式谋划和推动民族工作开展

主要措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期间,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多形式谋划和推动民族工作开展。

整改结果:2023年5月,开展了在松山区步行街开展了“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党日暨志愿服务活动。9月1日,我局参加了赤峰市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启动仪式。9月27日,在赤峰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我局组织开展了“感恩奋进跟党走 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上作示范”主题党日活动,参加人数63人。同时,在整个9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我局结合业务工作,执法人员在全市12个旗县区入企业检查、普法的同时,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进行了宣传、讲解。

(三)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情况

主要措施:各业务科室组织项目申报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专项资金下达后可顺利实施,杜绝项目统筹谋划不足、“钱等项目”问题发生;各业务科室要按季度对获得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整改结果:该问题属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问题。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我局共有5个项目纳入中央或自治区项目储备库,相关业务科室均对项目行性进行严格把关,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各业务科室均对获得专项资金且正在实施的项目第三季度情况进行了调度。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情况

1.党组主动肩负“五大任务”政治责任

主要措施:一是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设五大任务领导小组,建立五大任务落实台账,指定专人清单化调度。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听取五大任务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系统谋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三是聚焦落实“五大任务”,摸清各项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五大任务清单。

整改结果:按时序推进。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建设“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按季度听取进展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出台了《赤峰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五大任务”项目(事项)清单》《赤峰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五大任务”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指定专人对我局贯彻落实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2023年6月27日、9月28日分别召开党组会听取了第二、三季度“五大任务”落实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2.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差距

(1)加强宁城县可吸入颗粒物治理

主要措施:一是将相关问题函告宁城县人民政府,要求宁城县切实肩负起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原煤散烧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哈达城子铁矿周边地表植被破坏产生扬尘问题。二是组成帮扶指导组对宁城县可吸入颗粒物超标问题进行帮扶指导,将发现问题移交宁城县人民政府。

整改结果:一是2023年9月,针对环境空气质量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组成专家组到宁城县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工作,已将巡察反馈问题和帮扶指导问题函告宁城县人民政府。宁城县已成立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制发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计划。现已完成整改,正在组织整理档案材料。二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散煤替代项目工程进度,现已全部完工。

(2)推进阿鲁科尔沁旗扬尘污染治理

主要措施:一是为了保障城镇平房区居民冬季燃煤供应,确保冬季高峰期居民供暖安全,在采暖季结束后完成6家煤炭经营户搬迁工作。二是阿旗生态环境分局会同阿旗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整治行动,要求6家煤炭经营户在2024年4月15日前迁出。迁出工作完成前,督促6家煤炭经营户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运输防治扬尘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整改结果:一是因保障平房区冬季取暖问题,经营户目前未搬迁,待取暖期结束阿旗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6家煤炭经营户的搬迁工作。二是目前已要求6家煤炭经营户对所储存的煤炭进行苫盖,并在筛分煤炭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3)推进红山区空气污染物治理

主要措施:一是将相关问题函告红山区人民政府,要求红山区切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深入分析部分时段污染物超标原因,科学精准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二是组成帮扶指导组对红山区部分时段空气污染物超标问题进行帮扶指导,将发现问题移交红山区人民政府。

整改结果:2023年9月,针对环境空气质量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组成专家组到红山区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工作,帮助分析空气质量污染成因,并将巡察反馈问题和帮扶指导问题函告红山区人民政府。经初步分析,部分时段污染物超标原因为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目前,红山区已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正按照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相关规定推进各项工作。

(4)公开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

主要措施:督促各旗县区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规范数据公开格式,对于无水的、无需开展监测的予以删除。除宁城县外,其他10个旗县区已于8月4日前按照要求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了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督促宁城县加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宁城县监测分中心开展资质认定期间开展入河排污口日常监测工作,同时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整改结果:12个旗县区均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按要求公布了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

(5)修复或拆除入河排污口相关设施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敖汉旗对贝子府镇和下洼镇入河排污口破损严重的消力平台进行修复。已分别于2023年6月、2023年7月完成入河排污口消力平台修复工作。二是督促巴林左旗对清源污水处理厂已封堵的入河排污口缓冲平台进行拆除,并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外运河沙进行平整,恢复河道岸线原貌。巴林左旗已于2023年7月恢复河道岸线原貌。

整改结果:一是敖汉旗对贝子府镇和下洼镇入河排污口破损严重的消力平台,已分别于2023年6月、2023年7月完成消力平台修复工作。二是巴林左旗对清源污水处理厂已封堵的入河排污口缓冲平台进行拆除,并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外运河沙进行平整,恢复河道岸线原貌。已于2023年7月恢复河道岸线原貌。

(6)完善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

主要措施:指导元宝山区分局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元宝山区五家镇污水处理厂、元宝山露天煤矿1#、2#疏干水入河排污口审批。

整改结果:元宝山露天煤矿1#、2#疏干水入河排污口已完成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已完成防洪论证工作,已完成审批工作;元宝山区五家镇污水处理厂已编制完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已完成技术审查工作,正在开展防洪论证工作。

(7)督促喀喇沁旗调整水源地选址

主要措施:督促喀喇沁旗择址新建牛家营子镇水源地并同步调整水源保护区。

整改结果:喀喇沁旗牛家营子镇已择址新建水源地并同步调整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已按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完成现场复核。

(8)督促巴林左旗规范水源地建设。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巴林左旗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43-2008)的要求设立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及宣传牌。二是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要求,督促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碧流台镇南杨家营子村、白音诺尔镇第三居委会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三是按照《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要求,加强对巴林左旗哈拉哈达镇白音坝村、林东镇太平村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对分散式畜禽养殖场的监管,严禁直接倾倒和排放畜禽粪污,养殖废弃物采用无害化还田等方式全部资源化利用。

整改结果:巴林左旗分局向各苏木乡镇政府印发《关于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完善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各乡镇现已启动保护区标识牌建设工作。白音诺尔镇第三居委会水源地保护区内露天堆场已停产,正在进行场地清理。哈拉哈达镇白音坝村、林东镇太平村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分散式畜禽养殖圈舍产生的养殖废物全部运至保护区外沤肥进行农业利用。

(9)推进巴林右旗水源保护区划定

主要措施:加快推动巴林右旗大板镇金星地下水型集中式应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包头市、赤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3〕39号),自治区政府已同意新增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金星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整改结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撤销赤峰市巴林右旗、喀喇沁旗、宁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内政字〔2023〕117号),自治区政府已对新增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金星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批复。

(10)加强环境视频监控平台管理。

主要措施:一是全面梳理136家在线监控企业的126个离线点位和18家污水处理厂的18个离线点位的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在线、离线状态,制定整改台账,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二是对确定离线的摄像头交由属地分局监督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联网,上传监控视频。整改期间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整改进展。

整改结果:下发文件要求旗县区负责人督促企业上传监控视频,中心技术人员定期调度。按时序要求推进点位连接监控视频。

(11)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任务

主要措施: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各旗县区分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

整改结果:印发《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的通知》,组织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各相关旗县区分局、赤峰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6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已全部完成丰水期监测,正在开展枯水期监测。

3.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主要措施:督促巴林左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宁城县、红山区按计划开展污染耕地排查工作,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巴林左旗、宁城县、克什克腾旗已分别于2023年5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完成排查工作。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督促红山区、林西县按计划完成排查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切实加大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力度,将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制定的措施和方案,严格落实,定期自查,打好持久战。????(二)责任不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真正使问题整改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方法,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途径。????(三)干劲不弱,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全面提升????把巡察整改同年度既定的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聚焦“五大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endprint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

本站声明

《住建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通过的拥有商标权合法网站;经过国家工信部ICP备案;最近发现有冒充本站工作人员,自称是“*建资质查询平台”、“全国**资质查询平台”,“*主任”,经我方核实这些所谓平台和本站无任何关系,如再发现类似上述这些“**资质查询平台”均为假冒,望大家直接报警。(本站商标证为《住建网》三个字,无任何多余字样或延伸词组,仿造必究,唯一运维单位是“住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内部工作人员查询入口为:>>>点击查询真伪
本站服务电话为:4000-156-001
本站服务微信为:13911585800
本站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大院内(100835)
《住建网》商标权利证书查看:>>>点击查看
《建设招标网》商标权利证书查看:>>>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