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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安县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阶段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新都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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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安县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阶段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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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委 发布时间:2024-01-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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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安县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

反馈意见集中整改阶段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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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5月3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江安县进行了巡视。7月1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江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阶段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江安县委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政治意义、政治分量,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王晓晖书记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重要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江安县反馈会议精神,以最严肃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努力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凝聚共识。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县委于7月20日专题研究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印发至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学习。7月21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系列要求以及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并研究整改工作责任分工。7月3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8月22日,召开江安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统一思想、充分动员、分解任务、传导压力。9月14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10月31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县委领导班子整改责任。11月2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并审定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7月28日,成立江安县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主持制定整改方案,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亲自督促整改落实。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有关领导以及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和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并按分工抓好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多次研究部署加以推动,集中整改期内,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6次,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13次,各牵头县领导累计召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80余次。在巡视整改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遏制、震慑、治本效应进一步凸显,形成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浓厚氛围。

(三)细化工作方案,逐项制定举措。围绕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中共江安县委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江安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四个方面16类59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同步建立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确保问题不漏、整改到位。同时,按照省委巡视专项检查和专项报告意见,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2个专项整改方案,分别明确牵头负责的县委常委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专项整改任务,形成了“1+2”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强化跟进督导,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县委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交账会,扎实抓好整改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通过定期调度“催着改”、日常督促“盯着改”、交账销号“数着改”等措施,推动全县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以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着力建立健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廉洁纪律、执行组织纪律和执行其他纪律”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机制。集中整改期内,已出台《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述责办法(试行)》《江安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办法(试行)》《县委定期听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责办法(试行)》等制度43项。

集中整改期内,巡视反馈的5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剩余24个正有序推进;巡视移交的信访件72件,移送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办理3件,转县级相关部门、镇党委政府办理和县纪委自办共69件,已办结64件,剩余5件正有序办理。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武装不够扎实”具体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统筹学习重点、学习时间,已科学制定学习方案,坚持每月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增加传达学习内容,减少书面学习内容。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2023年已召开10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是已印发《中共江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建立健全会前自学、调查研究等机制。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会前均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开展自学,撰写心得体会;会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研讨发言,做到三分之二谈认识体会、谈思想感悟,三分之一谈思路对策、讲贯彻措施,进一步提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质量。

(2)针对“县政府中心组无年度学习计划,常务会议与中心组学习会议套开”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8月5日制定并落实《江安县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已全面收集整理集体学习研讨方案、发言材料等相关资料,建立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档案。三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全年单独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6次。

(3)针对“县人大未学习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7月18日,在中共江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三次学习(扩大)会议上补学了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二是已于2023年7月18日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三是已于2023年7月18日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执行。四是已明确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五是充分发挥党组、党支部核心阵地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已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学习资料并归档。

(4)针对“县政协未学习2022年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8月31日修订完善《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明确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二是已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五次学习(扩大)会,对2022年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三是在制定的学习计划基础上,及时更新充实学习内容并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已由学习秘书收集整理相关学习资料并归档。

(5)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指示精神不到位”具体问题。一是已成立县、镇两级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体系。二是已完成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面积4232亩整改。三是已于2023年8月18日完成长江竹岛、天堂湖公园和两江公园占用耕地问题整改销号。四是已于2023年10月7日完成近年来全县新增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5亩整改。

2.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总牵引’‘总抓手’有欠缺”问题。

(6)针对“抢抓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机遇意识不强”具体问题。一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及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精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等分别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学习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已于2023年10月30日成立江安县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三是已于2023年10月30日印发《江安县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三年行动方案》。

3.关于“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在较大差距”问题。

(7)针对“解决农业项目‘小散弱’等问题不力”具体问题。一是已完成江安县万亩五粮液定制粮产业园区的天泉核心区建设打造,已收储7000吨定制酿酒专用高粱。已完成川南万亩种业产业园第一期1000亩土地流转及品种试验、品种展示。已完成新增稻虾面积6000亩,打造完成1000亩稻虾基地1个、100亩稻虾基地7个,成功争取到省级“鱼米之乡”建设项目。二是已完成柑橘大观园提档升级补短板项目,推进“白李果源”等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三是柑橘大观园300亩柑薯套种工作已全面完成,实现农民增收100万元。园区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吸纳周边群众就近务工、将闲置土地集中流转用于生产等“园农企”三方合作,持续发挥五粮液订单式定制酿酒专用粮产销一体化利益联结机制作用,有力带动园区周边农民增收致富。

(8)针对“近几年过度依赖的房地产下滑明显,2022年下降40%”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9月26日印发《关于延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延长购房等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二是已完成排查、核实城区内重点在建楼盘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办理预售许可证,项目尽快上市预售。三是已召开江安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开企业座谈会,及时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做好纾困解难工作。前三季度,2023年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达30.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7%。

4.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差距”问题。

(9)针对“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8月27日印发《关于调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江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已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已细化对各镇、县级各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细则,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已于2023年9月12日成立江安县未成年人保护暨健康成长服务基金,已募集捐款48万元,策划启动女童保护、儿童心理健康支持、困境儿童帮扶等慈善公益项目。已于2023年8月29日印发《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任务分解方案》,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帮扶干预、协同打击工作机制。三是已于2023年9月19日印发《江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园)长聘任与管理方案》,完成中小学、幼儿园166名法治副校(园)长选聘工作,完成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四是多形式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教育,已制作未成年人保护宣传专栏300余张,开展场镇宣传35场次。五是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倒查、一案一问责”,涉案镇和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改。对迎安初级中学校、江安县第三初级中学校、阳春中心小学校的3名涉事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给予其余5名相关责任人员党内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职员工队伍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强师德铸师魂”专题培训,对新招聘教职员工严格进行入职资格审查。完成全县124所学校摄像头补点扩面,全部接入县、镇综治中心监管;严格执行《江安县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组织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开展师德民主评议,坚决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截至2023年11月,全县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同比下降52.1%。

(10)针对“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力度不够”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9月10日印发《江安县“迎中秋、庆国庆”民营企业家座谈和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并于2023年9月27日组织召开“迎中秋、庆国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共79人参加。组建民营经济工作专班,组织定期走访民营企业,累计走访企业180户,收集问题建议22个,已解决21个。2023年6月下旬和7月上旬分两批举办新型工业化和服务业专题培训班,组织30余名企业家赴浙大和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先进经验。二是依托“橙乡有约”、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系列活动等平台,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已组织民营企业集中学习4次。已于2023年10月27日印发《江安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政策措施》。三是已发布《江安县服务业重点项目机会清单》,与省数商公司、宏图物流等公司对接,持续借助投资推介会、企业家迎春座谈会等各类招商活动,强化对接,积极招引。四是已于2023年9月13日出台《江安县贯彻落实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已举办剧荟广场中秋国庆双节活动、“2023中秋龙舟赛”等促消费活动20余次,正谋划“邀邀约约赶江安”夜间经济发展提升活动等各类提振消费活动,预计带动消费500余万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11)针对“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10月25日制定《江安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办法(试行)》,采取实时预警、年度评价两种形式,从基本情况、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重要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问题办理情况、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五个维度,每半年对全县政治生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不断巩固发展良好县域政治生态。已对全县2023年度政治生态综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研究。二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已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前三季度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情况分析报告。三是县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上半年纪检工作情况、十四届第二轮和第三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等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并对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7月24日印发《关于推进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同时,将严格按照要求,县委常委会于每年年初审议当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并及时印发实施。

(12)针对“传导责任压力不够”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10月25日制定《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述责办法(试行)》,每半年组织至少3名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向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压紧压实。二是已于2023年9月15日制定《县委定期听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责制度》,将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纳入述责范围,每年安排5至7个党组织“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三是已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制发9份廉情抄告书,相关分管县领导已分别对17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回访谈话、警示教育。

(13)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10月25日制定《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述责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听取、研究、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已向住建、审计、征拆中心、教育等单位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制发3份廉情抄告书,相关分管领导已对重点单位“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抓早抓小。三是已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常态化推动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部门、联系镇开展1次督促检查,每年对分管领域“一把手”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2.关于“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4)针对“落实同级监督不够有力”具体问题。一是经常性督促提醒县委规范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已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市委定期听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责制度》等全面从严治党文件规定,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典型案例,提醒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二是采取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参观廉洁教育基地等方式,经常性提醒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三是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发现县级领导干部存在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

(15)针对“案件查办质效不高”具体问题。一是整合县镇村三级基层监督力量,运用“1+1+N”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已组建5个监督检查组,针对“四风”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二是注重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培养,已组织10余名无办案经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留置案件办理,县本级纪检监察干部中具有办理专案经历干部占比达88%。三是高质量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已发出信访举报“三色”督办单13张、案件办理“三级”督办单46张,2023年1—10月初核成案率为89.3%(全市目标要求85%),久办未结线索17件已全部办结。四是已扎实开展“乡案县审”,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对案卷程序、文书等进行逐条梳理、查漏补缺,严把案件“审理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3.关于“‘三不腐’一体推进不到位”问题。

(16)针对“案件查办震慑力不够”具体问题。一是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列出学习、检视、督导、整改“四张任务清单”,细化9个方面30项具体举措,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本领和斗争意识。二是已开展医药、招投标、交通运输执法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其中,医药领域已留置1人(拟移送司法),招投标领域已立案1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已立案25人、移送司法1人。已向发改、住建、卫健等重点单位发送廉情抄告书,督促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集中采购管理等制度机制10余项。三是深化反腐败协作,已召开1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反腐败协调专题会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和追逃追赃专题),不断加强纪检、法院、公安、检察院等成员单位沟通协作,提高反腐败合力。

(17)针对“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牢”具体问题。一是强化分级监督管理,对县级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公立医院、公办学校四类单位中评出的20家高风险单位,纪检监察联合巡察、财政、审计、行业主管部门等开展全覆盖分级监督,已完成监督目标任务的70%,剩余单位正在开展全覆盖监督。二是深挖重点行业领域腐败案件共性特点、共性规律,督促全覆盖排查岗位内部风险点,精准研判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已向县教育体育局、县住建城管局等单位制发廉情抄告书,督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县住建城管局已经同步健全完善业绩审查多级审核、股室AB岗等制度,县教育体育局已健全完善项目管理、“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

(18)针对“警示教育抓得不实”具体问题。一是根据县纪委监委查办的肖金平、裴晓峰、李文胜案件,制作完成《人生歧路》警示教育片,拟在全县分层分批开展巡回警示教育。二是针对关键少数、新任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不同群体,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五个一”廉政教育、“青苗护航·青春廉动”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形成遵规守纪良好氛围。三是用好“五微”新载体,组织报送廉洁微小说、微剧本、微话剧、微视频共22部,已在全县开展“廉洁坝坝电影”活动110余场,后续将持续开展,预计达到400场次。

4.关于“‘四风’问题纠治不力”问题。

(19)针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成效不好”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10月16日修订印发《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严格规范文、会、事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科学制定文件会议年度计划,严控发文和会议数量。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共发文212件,较2022年同期减少10.9%;召开全县性会议共计58次,较2022年同期减少6.5%。二是已于2023年7月13日印发《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十七条具体措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均控制在2小时以内,专项协调会控制在1小时内。三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印发《关于全面清理发文、办会、工作报表、工作群、APP事项的通知》,已完成“工作提示”“白头通知”不规范发文等情况的专项整治。四是已每季度汇总分析县级各部门办文、办会情况,并将各镇、各部门的办文、办会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年终逗硬考核评分。

(20)针对“工作报表、工作群、APP名目繁多”具体问题。一是已解散20个工作群,停用1个APP,6个月报表不再报送,1个月报表报送频率改为半年一报。二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印发《关于全面清理发文、办会、工作报表、工作群、APP事项的通知》,要求县级各部门对工作报表、工作群、APP进行自查清理,县委目标绩效办对各部门自查清理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已对各镇(含村、社区)和县级部门,就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报表、工作群、APP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2个,均已完成整改。

(21)针对“‘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官僚习气仍不同程度存在”具体问题。一是已督促县政协党组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并健全完善视察调研等制度,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列入制度重要内容,推动政协视察调研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已督促县教育体育局党组责令分管领导、县幼儿园园长2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对县教育体育局德体卫艺股股长、县幼儿园分管副园长、县幼儿园办公室主任3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作风工作、集体谈心谈话、专项考核等制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三是聚焦“四风”典型问题,常态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已组织开展低收入群体就业补贴管理、群众“最不满意的事”、医药领域腐败、招投标领域腐败等专项整治工作,靶向纠治“四风”顽疾。2023年以来,查处“四风”问题2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次,组织处理35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起。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22)针对“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强”具体问题。一是已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了2019年以来县委班子4名受处分成员处分决定,深刻吸取教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已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学习《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实施办法》,要求县委班子成员在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将接受约谈、函询、受处分等情况作为必须报告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县委、县政府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之间的日常沟通,通过强化沟通交流,已在2024年重点项目谋划、建立重点工作领导联席会议、推动江安经开区高质量建设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和防范重大风险的谋划、协调、推进等多个方面形成成果,坚持重要会议会前协商,凝聚具体事项处理合力。已制定《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述责办法(试行)》,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已听取县委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述责情况报告。已修订发布《中共江安县委工作规则》《中共江安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工作规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党治党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小处着眼、细节着手,把党内监督体现在平时,已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开展党风廉政提醒警示11次。已编制《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提示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要求,通过填写提示卡的方式,要求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以及班子成员之间一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二是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县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对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的监督。坚持不懈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持续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三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已举办江安县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见实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在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确定“江安县建设‘川南三产融合示范区’”为县委常委班子调研课题,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总牵头,相关县委常委分工领办具体重点问题研究,深入基层、群众、企业等开展调查研究,谋划解决制约江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问题的路径方法,发挥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推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和防范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23)针对“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8月18日全面停止连天山森林公园保育区内4个项目建设点的建设工作。二是已于2023年10月11日完成被破坏林地补植工作。三是已对3名责任人和1个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问题。

(24)针对“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严”具体问题。一是已对2023年8月以来,县委办公室等55个单位申报职级晋升的初步建议人选进行初审,强化前置把关。2023年8月以来,晋升职级的210人次均未出现照顾性晋升职级和当月晋升职级当月退休的情况。二是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已于2023年9月6日,对县公安局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县公安局已对相关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已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下半年公务员职级晋升培训会,对《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进行培训,推动各单位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及时奖励的程序实施和反向约束工作按政策规定有序开展。

(25)针对“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具体问题。一是规范纪实归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5个办法”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准确把握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凡提四必”要求,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中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赓即完善分析研判和动议阶段的干部档案预审资料模版,做实做细“凡提必审”、纪实归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提拔、进一步使用的14人次,均做到“凡提必审”,并将档案预审资料归入干部选任文书材料。二是规范线索查核。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加强选人用人问题研判,规范信访问题查核、线索处置、纪实等环节。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未出现干部任前公示期信访问题。三是安排到镇任职。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已经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将一名“五方面人员”安排到阳春镇任职。四是开展谈话提醒及批评教育。县委组织部已于2023年9月6日,对信访查核组负责同志开展了谈话提醒;已于2023年9月8日,对未经调任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准确把握和运用政策。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6)针对“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6月26日印发《县委党建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已召开全县2023年党建工作会议,细化部署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已于2023年10月19日印发《中共江安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已于2023年10月9日印发《关于调整县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三是已印发《工作提示卡》,提醒县委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内容纳入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27)针对“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具体问题。一是已完成全县基层党组织信息收集。增设7个党支部,改设4个党委、2个党总支,已完成江安镇7个“超大支部”整改。二是已完成全县基层党组织信息台账更新。每月收集全县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人员明细,把握基层党组织党员增长动态。督促各党(工)委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规范党组织设置。三是已召开机关党建工作半年调度会,通报督导情况,推动补齐存在短板32个。举办为期3天的机关党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召开机关党委书记工作推进会1次。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指导相关机关党委按规定设立机关纪委,组织机关纪委书记集中学习16次。制定机关党建督导计划,督促各级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管理,调研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县法院已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7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2名。

(28)针对“部分基层党建弱化虚化”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10月20日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强基固本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专项检查工作组赴各镇、部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基层党建督导工作,持续整顿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已完成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摸排整改工作,全县非公企业已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三是已对国企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并常态化开展国企党务工作者提能培训。已完成对国企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专项梳理,严肃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已摸排全县189个行政村干部队伍情况,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已于2023年10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相关经费和村组干部待遇报酬的通知》,调整提高村干部待遇。开展村级组织机制牌子、村级运行经费情况专项督导检查,激发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五是已举办江安县2023年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党务干部50名。组织各镇、部门组织干事开展党员发展业务培训,提高党员发展质效。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29)针对“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足”具体问题。一是已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5个办法”要求,通过日常了解、调研谈话、核实甄别、以事察人等方式加强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构化、专业化分析,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二是突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根据领导班子结构需求,有序开展干部队伍调整,优化班子、建强队伍。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已对37个县管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涉及干部59人次。三是已开办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讨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10个主体班,招商及项目、安全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11个专题培训班,培训干部1233人次。已累计选派52名干部到中省市机关上挂锻炼,到城市基层治理、征地拆迁等专班历练,选派5名干部到重庆江津、宜宾三江新区等地交流锻炼,提升干部能力。

(30)针对“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够”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8月23日印发《江安县阶段性引才育才目标计划》,积极配合全市“万名本科”招引工作和“长江首城·乐业宜宾”引才活动,组织开展自主引才,有序补齐专业人才短板。二是已收集全县各镇、各单位引才岗位需求意见,研究形成《江安县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三是已加大“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青年力量下沉力度,作为农业技术服务力量的补充。广泛动员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人员积极参与学历提升,优化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队伍学历和年龄结构。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全县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大专及以下学历占比下降至70%以下,50岁以上占比下降至45%以下。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31)针对“县委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具体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江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二是已于2023年7月28日成立江安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委副书记曹汇同志和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维富同志负责。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期内已召集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已主持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原因、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强化举措。在本轮巡视反馈意见中,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带头领办“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传导责任压力不够”“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强”“县委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等重点问题,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带头领办“贯彻落实省委‘总牵引’‘总抓手’有欠缺”等重点问题,督促提醒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抓紧抓实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形成“抓整改、强落实,建机制、促发展”的有效工作合力。三是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迅速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研究起草整改工作方案,在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和认真对照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七巡视组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着力建立健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廉洁纪律、执行组织纪律和执行其他纪律”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机制,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已出台《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述责办法(试行)》《江安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办法(试行)》《县委定期听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责办法(试行)》等制度43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委巡视整改办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督促,相关情况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巡视整改办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32)针对“2020年以来,县委和县政府班子成员41人次未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整改情况进行说明,2020年和2021年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未通过县委常委会审议便上报”具体问题。一是已组织学习《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实施办法》,制定《中共江安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进一步明确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相关要求。二是已通过发放工作提示函、电话告知等方式,提醒督促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包括整改情况在内的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说明。三是提醒督促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后整改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材料归档。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经县委常委会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报送。

2.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33)针对“天竹纸业臭气扰民整改不彻底”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7月28日完成天竹公司臭气扰民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二是继续夯实群众基础,强化群众宣传引导,积极关注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臭气治理成效获得群众认可。三是已督促天竹公司常态化开展臭气漏点问题排查整改,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巩固提升臭气治理成效。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加强废气治污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坚决杜绝出现臭气扰民的情况。

(34)针对“渝企产业园政府补助资金整改不彻底”具体问题。一是因暂未发现可执行财产,县法院已下达执行裁定书,终止了《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江安渝企产业园基础设施补助金的决定书》。二是已选定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恢复非诉强制执行律师团队,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已向县法院递交了恢复非诉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三是已修订完善《江安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按照要求指导项目招引和退出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招引和退出流程,严控各类风险。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对‘国之大者’认识不够充分、贯彻不够有力”具体问题。一是已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县政府常务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二是已于2023年10月27日印发《江安县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推动《中共江安县委关于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落地见效,2023年以来已完成64个快速充电接口建设。已印发《江安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守护好一江清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正在加快推进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扩能5万吨/日工程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安装调试设备。三是已于2023年7月28日完成天竹公司臭气扰民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已制定《江安县2023年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南井河河道已完成清淤9公里,切实推动南井河水质改善。五矿镇恒飞采石厂已完成生态复绿,力强采石厂已完成矿坑回填并生态复绿,顺发、昌久采石厂已对部分闲置未利用、未开采区域复垦复绿,并对矿坑积水进行抽排,正在对矿坑开展回填,回填后立即开展生态复绿工作。

(2)针对“目前梨子林磷石膏堆场堆放工业废渣67.49万吨,靠1个临时站点应急处理”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8月29日完成《江安县梨子林磷石膏堆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二是已于2023年8月29日完成《江安县梨子林磷石膏堆场整治方案分析报告》编制工作。三是已于2023年8月11日完成江安县梨子林磷石膏堆场固体废物转运处置补贴费单价的询价工作;11月2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已审议通过江安县梨子林磷石膏堆场转运处置补贴费用的预算控制价。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共转运磷石膏等固体废物10.31万吨,还剩约63.48万吨。

(3)针对“镇污水处理站普遍运行不正常,水质不稳定”具体问题。一是已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拟定。二是已委托宜宾市成煜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国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全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水质检测结果纳入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三是严格按照《江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江安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已对污水处理厂和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公司开展考核。四是已完成下长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县委常委会已研究四面山、南井、井口片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有序推进乡镇污水管网建设。

(4)针对“村污水处理站普遍运行不正常,水质不稳定”具体问题。一是已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根据排查的问题,针对性指导各镇加快整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二是已于2023年9月8日印发实施《江安县二级场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方案》。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已印发《江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二级场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问题整改的函》,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四是已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运维人员培训,提升运维人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对运维单位、人员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已组织相关部门及各镇完成年度评估考核,根据《江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及年度评估考核结果,按程序拨付定额补贴。

2.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总牵引’‘总抓手’有欠缺”问题。

(5)针对“推进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的组织领导和协同推进机制不完善”具体问题。一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论述、省委“五区共兴”战略、《川南经济区“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文件精神分别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学习议题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已于2023年10月30日印发《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江安县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并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三是已于2023年10月30日制定《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江安县2023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现代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民生事业共同发展等领域,力争与纳溪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6)针对“在产业协作及交通互联互通方面,宜南阳快速通道项目进度缓慢,至今未通车”具体问题。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已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宜南阳快速通道项目推进情况,并多次专题现场调研项目进展。二是根据工程进度推进要求,已制定项目倒排工期表、资金使用计划表。三是主动加强与泸州江阳区、纳溪区的对接,积极在产业协作互补领域开展合作交流,已与泸州市纳溪区就化工产业强链补链、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文旅产业合作等达成意向合作。已成立白酒产业专班,江源、巴蜀液完成技改扩能。

3.关于“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在较大差距”问题。

(7)针对“三次产业发展不均衡”具体问题。一是已举行江安县“四化同步·城乡融合”项目拉练现场会、重点项目调度会,切实找问题、查短板、比成效,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攻坚工作。同时,积极谋划2024年重点项目,初步谋划重点项目203个,其中一产项目44个,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13亿元,三产项目125个,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35.27亿元,夯实项目支撑作用。二是已围绕“川南商贸流通高地、宜泸消费节点城市”目标定位,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三产融合、释放消费潜力,推动三产高质量发展。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我县共有限上商贸单位213家,规上服务业企业37家。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1.26亿元、全市排名提升至第3位,增速6.8%、全市排名提升至第7位。

(8)针对“全县村集体经济收益不足10万元的村有169个,占比89.4%”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5月16日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力争全县村集体经济收益达10万元的村达30个,并逐年推动集体经济收益超过10万元的村占比增加。二是全面实施江安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十二条措施,推动集体经济薄弱村提高收益、示范村做大做强。三是已建立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监、调、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已于2023年6月25日印发《江安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9)针对“传统服务业转型不够有力”具体问题。一是江安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6月5日注册,并于2023年7月正式开业,江安县和谐商贸有限公司拟在全县各镇商业繁华地段各确定一家商业中心发展连锁经营,提高区域服务能力。二是正在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江安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已入驻企业16家,已确定镇村级站点40个,小坝商业综合体莱茵春天如意店已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已正式实施,已兑现335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和谐商贸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安乐冷链物流等项目加快推进。出台《江安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奖励扶持办法》,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四是剧荟广场(国立剧专文旅商业综合体)已投运,已入驻商户87家(其中江安首店6家),中明广场入驻商户46家。结合“五经普”工作,加强龙头企业升规入统培育,2023年已新增升规入统服务业单位25家。

(10)针对“文旅方面没有形成落地经济”具体问题。一是已建立文旅项目库,并不断更新。二是国立剧专博物馆一期已完成室外工程,展陈装饰已完成分区设置。已组织相关部门到李庄月亮田景区、大邑县安仁古镇、成都宽窄巷子、新都区锦门·沉浸式民国景区考察,学习相关文旅项目在景区投资、建设、运营模式等方面经验。三是已完成夕佳山民居、青峰寺、长江竹岛、国立剧专等研学旅行课程方案编制,与纳溪区共同成立纳江文旅联盟;正在开发白李果源、柑橘大观园研学旅行课程,待以上课程开发完成后结合实际推出研学旅行路线。四是已建立全县乡村文旅能人库,包含实用技能型、文艺创作型、活动组织型、传承保护型、市场经营型及其他等6个类别的乡村文旅能人,发挥在基层文化和旅游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4.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差距”问题。

(11)针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能力不足”具体问题。一是已启动城乡水务一体化项目建设可研工作,已完成可研编制费用财评。二是已建成投资1.3亿元的桐梓水厂并正式投入运行,制水能力达2万立方米/天。已完成大井大堰坝水厂新增引水管道工程,已完成五矿场镇至红桥场镇管网连通工程。已完成大堰坝、牛巷口、会溪桥等人饮水库补水工程,提升了饮用水保障能力。三是已完成仁和水库立项审核前的所有专题编制和审批工作及可研报告的组卷,并联系省发展改革委技术审查单位进行初审,正在积极对接立项工作。

(12)针对“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不到位”具体问题。一是已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积极开展县领导入企现场办公活动,针对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一一做出回应,建立问题台账,并持续跟进、有序推动。召开进一步清理中小企业欠款会议,进一步核实欠款信息,并督促债务单位尽快清偿。二是县经商科技局、县财政局牵头根据支付情况,及时更新台账。三是已清理出剩余欠账金额,已制定下一步还款计划,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欠款清偿工作。

5.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力度不够”问题。

(13)针对“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不足”具体问题。一是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中省市的安全会议精神。二是已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并委托省危化协会专家对园区涉化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服务。三是已完成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招标工作,危化车辆专用停车场已启动建设。四是已启动特勤消防站项目建设,正在平场。五是已于2023年5月5日印发《化工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制度》,2023年10月17日印发《江安阳春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修订)》《江安阳春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修订)》,2023年10月25日印发《江安阳春化工园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2023年10月27日印发《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权责清单》。

(14)针对“化解问题楼盘隐患不力”具体问题。一是已结合网签数据、备案数据,对全县16个存在预售资金监管的企业进行监管账户余额核对,确保预售资金安全。二是正在积极协助南国府项目破产管理人及时完善验收和办证手续。三是正在有序推进天泰花园项目规划整改验收。四是已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两个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对小区用火、用气、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研判,落实监管举措。已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安全工作会,进行用火、用气、用电等安全宣传,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已完成城区重点项目和企业走访工作。已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江安县重点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监管人员专题培训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视频培训会,对重点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监管人员开展专题教育培训。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15)针对“小坝商业综合体A2、B2宗地项目”具体问题。一是已加强对土地出让、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严格按照《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招拍挂流程,在土地出让中严格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三是已于2023年7月19日对四川中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下达追缴通知书,督促其缴清出让金和滞纳金。若四川中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拒绝履行合同条约,将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追缴出让金和滞纳金。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问题。

(16)针对“县委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具体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10月26日印发《江安县规范干部管理权限及任免程序的规定》,明确将县属国有企业一级公司高管纳入县委管理的干部范畴。二是已印发《江安县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细则》。三是已起草《江安县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权责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完成征求意见。四是已于2023年9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县属国有企业兼职(任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对21名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到企业任(兼)职的人员全部进行了清理。五是已结合科级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通过交流轮岗、调任、退出领导岗位等方式,对混岗使用的11名事业人员有序消化。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已消化4名此类人员。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7)针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具体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决策规定(试行)》《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完成项目投资协议书模板修订,不与土地出让的相关内容挂钩,不以招商引资名义减免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坚决杜绝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二是已聘请律师团队,深入分析案情,已形成剧专文化教育产业园项目分析报告(初稿)。已成立剧专文化教育产业园项目专班,召集专题会议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18)针对“问题楼盘整改不彻底”具体问题。一是已督促破产管理人员和消防整改施工单位抓紧实施,全力协助破产管理人及时完成办证手续。二是已对入住南国府的400余户购房户,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推进隐患整改。大力开展用火、用气、用电等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已完成县城区在建项目排查工作,结合网签数据、备案数据对全县16个存在预售资金监管的企业进行监管账户余额核对,确保预售资金安全。

(19)针对“城市配套费整改不彻底”具体问题。一是已对缓缴、免缴配套费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已追缴到位30个项目共计2689万余元(其中2023年6月以来累计追缴5个项目共计818.81万元),并对剩余未按规定缴纳配套费的12个项目(涉及8家企业)共计1413万余元启动依法追缴程序,对限期未缴纳到位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已依法开展对已申请破产的西领淯江和南国府共计324万元配套费的追缴工作,已分别向四川天皓顺城实业有限公司、江安县巨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联合管理人递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债权申报材料,以便后续追缴。三是已于2023年7月19日修订《江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与管理办法》,取消不符合免缴、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条款,严格按照配套费征收标准,收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20)针对“土地出让金的追缴整改不彻底”具体问题。一是已对涉及土地出让金未缴清的四川中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银春再次下发催缴通知书,督促其缴清出让金和滞纳金。二是正按程序解除与自然人银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

2.关于“存在边改边犯问题”问题。

(21)针对“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全面清理、专项整治不够”具体问题。一是已成立多部门参与的巡视整改成效评估专班,对巡视反馈的住建、自然资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重点整改任务,开展整改成效集中分析会商,对出现边改边犯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已追缴到位2689万余元(其中2023年6月以来累计追缴5个项目共计818.81万元),还有12个项目共计1413万余元正在依法追缴。三是已终止执行违背配套费征收政策的2013年第55期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7月19日修订完善《江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与管理办法》,取消不符合免缴、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条款,严格按照配套费征收标准收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视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县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具体要求,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紧扣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在工作措施创新、“两个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构建等方面下功夫,紧紧依靠全县广大干群的支持配合,持续用劲、久久为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守正创新、突出系统治理、拓展工作质效,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组织、群众和历史检验。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压力传导,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加强日常监督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完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特别是加大对基本完成整改和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督导力度,对于整改过程中工作不力、虚假整改、抗拒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进一步严肃整改要求。坚持“严”的工作基调和“实”的工作作风,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集成整改、系统整改,强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1—2622921,邮政信箱:江安县竹都大道中段县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县委巡视整改办(县委办公室);邮编:644200;邮箱:ybjaxwxs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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