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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高新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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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26 14:30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3日至5月23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石狮市委开展巡视,并于7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3个月集中整改期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石狮市委坚持把省委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勇于自我革命,积极动真碰硬,扎实深入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将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具体行动,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坚决真改实改。石狮市委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168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个问题明确整改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岗到人。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组织各责任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销号,集中整改期内实行整改进度情况“十天一报”,按照“一报告+一台账+一表格”报送内容,严格报送审核把关程序,加紧加密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同时,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三个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整改。三是强化机制保障。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一办七组,发挥巡视整改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和督促推动职责。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困难问题。组建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实行“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先后发出《督查提示函》7份,对整改成效不明显、进度缓慢单位进行督促提醒。深化“四个融入”,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全市共制定完善工作制度47项。

  石狮市委书记蔡永生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负责领导、组织、指导、督促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整改事项“全见底”。一是扛起政治担当。牢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回应、照单全收,在巡视反馈会上作出“新官理好旧账”坚决推动整改的政治表态;在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中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认领22个问题整改任务,带队到晋江经验馆等地学习考察、对标先进,率团赴香港等地开展招商推介,为石狮发展凝聚侨资侨力;在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自我检查、自我剖析,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担任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健全领导小组成员配备,加强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带动督促各单位坚决抓好整改。亲自审核把关省委巡视整改方案,多次对省委巡视整改有关文件作出批示,对巡视整改事项提要求明措施划底线,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与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亲自约谈市直单位“一把手”,督促抓紧抓实巡视整改。三是高效协调调度。4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调度,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建立管理台账,实行每个月梳理对账,滚动跟踪盘点。结合下基层、进企业、走村社,深入调查研究,就产业转型、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党的建设等方面整改工作深入分析、谋划实招,对重点问题紧盯不放、直至解决。同时,支持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处理巡视反馈有关信访反映问题,形成震慑效应。

  二、集中整改期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未按照要求对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要求作出专题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先后五次到石狮的基本情况和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石狮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组织中心组成员立足岗位职责谈心得体会、谈工作思路,进一步学深悟透指示精神。二是先后发出《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内容学习的提醒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石狮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组织全市各单位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石狮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促进全市各单位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凝心聚魂。三是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纳入市委讲师团宣讲内容,研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石狮的重要指示精神》宣讲课件,组织深入基层开展宣讲。组织市委党校教师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 扎实推动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厝仔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活动,依托云平台在9个镇(街道)开设分会场,推动全市上下共同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来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2.关于未对照要求进行发展新定位新谋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石狮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总结梳理“十四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分析面临机遇挑战和问题,谋划提出下阶段对策措施。二是结合开展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聚焦发展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和食品药品三大制造业,加快发展商贸会展、港口物流、滨海旅游三大服务业,培育壮大光电信息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3+3+N”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实际,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从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扩大投资等方面明确下阶段措施。三是深化落实《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召开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并现场调度具体建设项目。开展课题调研,形成《石狮市商贸专业市场存在的问题与提升建议》《加快工业园区优化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为石狮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四是建立产业运行情况定期梳理机制,及时根据形势变化,研究制定新思路新举措。成立运转我市纺织鞋服、机械装备、食品药品等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梳理查找产业链不足,研究提出10个方面产业发展措施。

  3.关于弱化工业化要求、放松推动第二产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产业发展工作调度,进一步培优做强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和食品药品三大制造业,持续推进印染行业分级评定、生物医药产业园招商等重点工作。二是深化落实《石狮市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制定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政策实施细则,评选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建立优质工业企业信息库,推荐134家企业申报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三是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聚焦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营等各环节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度和承载度双提升,截至2023年10月新增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

  4.关于对企业集团扶持培植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鼓励企业做大规模,支持企业投资重点项目,精准对接一批龙头企业增资扩产,推动鹏泰服饰等9个龙头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二是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2023年1—10月企业技改投资完成76.29亿元,同比增长1.37%;累计推荐30个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库,总投资47.37亿元。推动数字赋能产业发展,开展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启动数字化转型标杆评选工作。建好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石狮华大数字经济研究院,搭建人才培养、科研、孵化等创新平台。推荐16家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省科技小巨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三是鼓励工业企业“小升规”,建立“2023小升规培育库”,截至2023年10月新增规上企业24家。实行梯次发展、滚动培育,组织推荐19家企业申报福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12家申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申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被认定为泉州市级龙头企业达25家。

  5.关于传统优势产业纺织服装业缺乏“太阳“”月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持鼓励纺织服装龙头企业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注重把纺织服装企业纳入龙头企业培育库,有序推进泉州市纺织服装产业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向泉州提交2023年第一批中央外经贸提质增效资金核定申请报告以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激励做大做强。二是培育纺织服装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引导向高附加值、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截至2023年10月新增认定4家创新型中小企业、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纺织服装面辅料企业参与“2023年中国时尚面料设计大赛”、2023年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秋冬)博览会等赛事展会,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三是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行动,组织深入联系企业,倾听企业诉求,切实为企业出谋划策。截至2023年10月,累计共收集到108家企业提出问题137个,已全部解决。

  6.关于推动企业创名牌品牌力度偏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石狮市服务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工作方案》,成立服务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工作领导小组,筛选龙头企业名单建立我市驰名商标培育名录并面向我市商标主体进行征集,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组织走访我市龙头企业,对驰名商标认定、保护规则、奖补政策进行“点对点”宣传辅导,详细登记企业需求及难点痛点并现场答疑解惑,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政策宣传。三是加强企业创品牌工作培训,先后开展服装检验知识及纺织品绿色产品认证培训会、驰名商标业务培训会,组织企业参加追求卓越绩效标准化应用公益培训,提升企业创名牌品牌内动力。

  7.关于引导支持企业上市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服务企业挂牌上市十项制度》,成立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建立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对企业上市困难问题按“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原则协调解决。积极围绕上市后备企业入库、引入投资、筹备上市、帮解经营困难等工作深入企业走访指导。对接组织深交所、北交所、券商及股权投资机构上门为企业提供融资、股改、挂牌、上市等专业服务,组织申报并兑现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二是全力推进资本市场培育工程,深挖有潜力企业资源,分梯队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申报,目前5家企业申报福建省级年度上市后备企业;18家企业成为泉州市级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19家企业成为石狮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17家企业在海交所挂牌;1家企业进入新三板创新层。三是利用资本市场加大对科创型企业扶持,推动我市国企资本运营公司以直投方式支持重点后备企业,鼓励引导合作基金投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在巩固主业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向品牌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8.关于不少党员干部存在小富即安、守摊求稳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前往晋江学习考察,开展“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进一步对标先进、解放思想。二是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焦招商引资、招财引税、项目攻坚等6个领域开展“担当者”评选,选树担当者4批次,涵盖集体3个、个人57人次。拍摄《担当者》宣传片,营造崇尚实干、鼓励担当的浓厚氛围。三是健全干部日常监督信息反馈机制,畅通13个市直部门监督渠道,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参考。开展镇(街道)职级干部述职评议,选派41名职级干部参加科级干部进修班,激励职级干部勇担当、立新功。四是开展“5510”项目奋战年和“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活动,建立重点项目五级协调机制,运用重点项目线上管理系统,实行项目推进专项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公开晾晒,形成抓项目抓产业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9.关于激发民营企业创新举措不够具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坚持贸工联动 创新赋能 加快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性基地的意见》,明确5个方面27条措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落地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华大数字经济研究院,加速聚集创新要素。二是深化落实《石狮市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形成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制作企业申报指南,提高政策实操性;加大创新创业政策兑现力度,对认定为各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奖励奖补,累计兑现惠企资金3.46亿元。三是创新发展电商经济,设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邀请亚马逊等平台企业开展宣讲,承办省“助力万企成长”暨外贸政策宣讲沙龙,引进青创网电商供应链金融项目,召开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工作推进会,推进电商合规经营服务中心建设,孵化培育一批本地成长型电商企业。四是提升惠企政策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推广惠企政策直达兑现线上平台“政策找企”应用,提高企业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完善“狮企通”平台,定期定向推送纺织服装、创新创业、龙头企业等方面产业政策。

  10.关于地方财政收入连续10年徘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落实《石狮市“5510”项目奋战年比拼工作方案》,对镇(街道)设立招财引税专项绩效资金,完成上半年招财引税绩效考核,兑现绩效考核资金,同时配套事权经费,激励镇(街道)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二是每季度根据各单位向上争取大额资金或大幅度增加税收等情况推荐“担当者”选树对象,激励全市各单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引进域外税源。2023年1—10月财政总收入完成54.8亿元、增长17.9%;全年完成70.05亿元、增长20.6%。

  11.关于产业单一格局未有效扭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顺应产业发展趋势,落实《石狮市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的港口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发展22条措施,持续推进产业企业技术提升、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培育创新群体,大力鼓励发展新模式,拓宽新渠道,打开新赛道。二是推动传统纺织服装产业提升,开展印染行业分级评定工作,组织印染企业前往浙江、山东考察学习转型经验,引导童装行业向校服、职业装产业延伸,重点梳理跟踪服务50个纺织鞋服项目,组织实施工业互联网类工业互联网示范补助项目、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项目等8个项目,加快石狮服装智能制造园标准化提升项目—信息化园区(二期)建设,获评全国科普示范市、中国服装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三是推进“5510”项目奋战年活动,召开2023年度重点项目专题调度会,加快光子技术产业园、生物医药园等一批新兴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四是深入开展“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专项行动,围绕“3+3+N”现代产业体系,瞄准机械装备、生物医药、光电信息、新材料等领域,重点引进一批高技术项目,新增纳入泉州招商项目库项目正式合同118个、总投资626.1亿元。2023年8月21日,召开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议,抓好新兴产业项目引进。

  12.关于部分经济运行指标位次有所下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每月监测经济运行指标数据,进行经济运行分析,提出发展阶段性目标,并对支撑情况进行详细盘点梳理,及时反馈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先后召开全市上半年和三季度经济工作会议,分析运行发展态势,明确下阶段工作措施。2023年前三季度,石狮市完成GDP847.84亿元,同比增长4.3%。二是对石狮市“十四五”以来GDP、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指标开展评估,形成《〈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认真总结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面临机遇挑战和问题,明确下阶段对策措施。三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开展统计各类业务培训;持续抓好新增纳统工作,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四下”企业新增纳统转“四上”。四是培优做强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和食品药品三大制造业,开展重点产业发展工作调度,定期梳理产业运行情况,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强化政策扶持,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五是克服往年疫情和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大力组织地方财税收入,2023年1—10月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6亿元、增长10.5%;全年实现50.34亿元、增长15.4%。

  13.关于乡村振兴项目生成、建设进度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前期管理,在项目申报环节增加乡镇城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核要求,防止因用地规划等问题影响项目实施推进和资金拨付。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地块地类情况和用地规划再审查,深入排查年度项目用地性质。二是制定印发《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入库联审机制的通知》,建立现场督查和问题协调机制,推动市镇两级定期现场指导村级加快项目建设,压实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召开乡村振兴专项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具体问题。三是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进度实时跟踪调度,15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项目信息情况均已录入平台管理。

  14.关于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通报各镇村庄规划进展情况,督促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拨付相关乡镇村庄规划编制费用共336.01万元。二是完成鸿山镇郭厝村、邱下村,蚶江镇石渔村、石农村、锦亭村,锦尚镇奈厝前村,永宁镇后杆柄村、西岑村,宝盖镇龙穴村等9个村庄规划入库备案。截至2023年10月14日,村庄规划入库备案26个,村庄规划入库率52%。三是完成永宁镇梅林村、金埭村,祥芝镇赤湖村、莲坂村、后湖村,蚶江镇厝仔村等6个村庄规划批复。截至10月14日,村庄规划批复50个,村庄规划批复率108.7%,乡村规划完成率80.3%。

  15.关于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偏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示范点建设,指导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生成11个产业发展项目,占全部项目比重73.3%。指导推动灵秀镇在泉州市“五好”乡镇创建第二季度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灵秀镇乡村振兴示范线获评泉州市第三批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二是落实《石狮市乡村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石狮市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推进肉品加工厂、裕庆食用菌、国际食品城预制菜等18个乡村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乡村经营公司。实施《石狮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到年底全市行政村村财收入均达到25万元以上。三是开展构建共同富裕先行区擂台大比拼活动,引导镇村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中担当作为,共谋划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31个。

  16.关于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减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2023年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3150万元。二是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精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投入的比例,加大财政资金对乡村振兴重点投入和倾斜。三是鼓励主管部门和镇村最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平衡和扩充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投入。

  17.关于海洋渔业产业发展不快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中国海洋大学签订共建合作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协议,协调保障推进研究院研发及办公场所设计装修,进行中试厂房车间选址,促进共建合作提速提效。二是推进海洋食品园区建设,大力引入海洋新兴产业,共入驻企业25家,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约1.8亿元,企业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4亿元;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完成园区标准厂房项目立项、初步设计。三是发动辖区8家海洋渔业企业参加青岛渔业博览会,提升渔业品牌知名度。推荐9个项目申请2023年度泉州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补助。签订海洋牧场建设框架协议,推动江西高正集团深海养殖项目落地,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招拍挂前期工作。

  18.关于政府债务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遏制增量、化解存量,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还本付息,截至2023年10月均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批准的债务限额之内。二是全面统筹考虑资金渠道,综合测算财政承受能力,将重点聚焦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续建、保重点”上。深入梳理全市建设项目情况,控制项目投资规模。三是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加大税源跟踪等方式,挤出可偿债财力。开展存量资金统筹工作,上年结转在9月底收回并入财力统筹用于当年度预算支出。

  19.关于渔船办理抵押不良贷款率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银行推行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等灵活措施,以及在休渔期内给予渔船“主还息不还本”政策支持,缓解渔船主贷款还款资金压力。协调法院加大渔船抵押贷款金融案件的纠纷化解力度,对协调不成,支持银行快诉、快立、快审。二是每月初摸底上月末存量渔船不良贷款明细,了解渔船抵押资产情况,分析研判渔船抵押贷款风险,目前渔船已开海捕捞,资金流有较大恢复,银行贷款还款压力得到缓解,不良贷款率降至较低的正常水平且暂无出现风险上升态势。三是发放上一年度第一批渔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助资金,推进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提高渔船主还贷经济能力。

  20.关于汇聚“侨资侨智侨力”优势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聚侨引侨和狮商回归”专项行动,建立统战领域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组织实施20个重点项目。二是开展“请进来”“走出去”侨务联谊,邀请侨界重点人士、侨商侨二代、海归精英代表参加侨汇政策解读暨“聚侨汇智”主题沙龙活动。开展走访侨界新生代为主体的社团,调研新生代创业经商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工作意见建议。三是把成立世界石狮青年联谊会纳入2023年世界石狮同乡恳亲大会系列活动,按节点安排有序推进。2023年9月22—23日,举办海外华裔青年(小语种)跨境电商培训班。四是摸底建立“百名重点狮籍侨商名录”和“侨界重点新生代资料库”,邀请侨商参与政企“早午晚餐会”。8月市委主要领导率团赴香港、泰国、菲律宾开展招商推介。加大台港澳侨和异地商会的招商力度,形成一批高质量的侨资项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21.关于一些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梳理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规定要求,将其融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和工作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制定《市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办法》,明确分析研究开展时间、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三是把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列入市委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牵头单位,强化计划执行落实。四是根据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及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主体责任落实任务安排清单,明确具体任务以及相关责任单位。

  22.关于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各单位制定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谈话提醒使用情形和具体实施步骤,建立谈话登记台账,推动以制度化形式加强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批评或提醒。明确主体责任检查时检查谈话提醒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审计与纪委监察部门信息互通、会商报告、联动融合、问题线索移送等制度,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

  23.关于有的单位抓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市卫健局党组制定《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工作。二是督促市卫健局党组以麻精药品管理、医师多点执业、收受“红包”“回扣”、“大检查”“大处方”等方面为重点,每季度突出一个专题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市总医院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约谈相关责任人10人次,发出监督提醒函1份、开展警示谈话200余人次,聘任15名党风行风特约监督员。三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市医疗机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会,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在市总医院建设“石狮市廉洁从医教育基地”,各医疗机构设置廉洁文化宣传角,打造廉洁宣传教育阵地。四是深入研究制度机制漏洞,出台《石狮市卫生健康系统廉洁从业“十严禁”规定》《石狮市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石狮市总医院检验试剂管理规定》等文件,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

  24.关于抓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主体责任检查办法,把巡察整改情况检查纳入年底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分单位收集梳理巡察整改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市委书记巡察专题会点人点事点问题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每轮现场巡察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明确处置意见。三是完善八届市委第一轮至第四轮的市委书记点人点事情况管理台账,记录书记点人点事问题以及问题完成情况、反馈时限、单位办理完成时间等要素,建立办理情况督促反馈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5.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巡察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片区一体化协作工作机制作用,由挂钩纪检室、纪检组认真审核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方案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确保整改措施可操作、可执行,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将落实巡察整改日常情况纳入2023年市纪委监委绩效考评工作内容,督促各派驻纪检组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推进被巡察单位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纪检室对挂钩单位涉及整改事项的,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定期报送巡察整改进度,对标对表整改任务,严把审核关。三是用好考评问责机制,制定《2023年巡察整改考评方案》,2023年8月28日—30日对八届市委第一、二轮被巡察的9个单位以及十三届泉州市委第一轮被巡察单位灵秀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在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的同时,对集中整改期间及进一步整改期间后续整改不到位、考评分数低于95分的6个单位,扣减相应绩效分数。同时,将考评发现的问题抄送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2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设置不均衡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提出监督单位调整方案,将驻党群系统纪检监察组23个监督单位调整为12个,其余监督单位分别调整至监督体量较小的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监督体量相对均衡。

  27.关于对重要领域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政治监督、“点亮狮城——十大点题整治行动”、省纪委“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等工作,出台《关于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国企治理、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的监督重点、责任单位、工作流程,压紧压实专项监督责任。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职能部门全面自查自纠,摸排存在问题,推动整改巩固。同时,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通过专项监督查找梳理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二是各重点领域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实日常监督,深入调研职能部门运行情况,查看工作台账,主动约谈负责人,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狠抓落实,注重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乡村振兴领域,对试点村项目建设开展专项监督,共发现问题19个,下发整改通知1份,移交问题线索2个。教育领域,推动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校园食堂、校外培训、课后服务等方面“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医疗领域,推动市卫健局出台加强行业监管、医风医德等方面制度,市总医院完善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基因检测外送等规范管理制度。耕地保护领域,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每周通报各镇(街道)落实疑似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等整改情况。国企治理领域,督促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出台《石狮市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制度5份。

  28.关于委托党委(党组)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各派驻纪检组制发问题线索前期了解情况报告模板,引导强化对问题线索综合研判分析,把准四类处置方式的核心要义和适用情形。制定《石狮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筛选研判处置工作指引》,推动问题线索综合研判分析落到实处,处置方式更加精准。二是制定出台《委托党委(党组)谈话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委托党委(党组)谈话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截至2023年10月委托党委(党组)谈话占比达41.94%。

  29.关于2020年以来遗留问题线索办理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问题线索处置阶段合理运用措施,执行问题线索前期了解情况报告,积极开展侧面、外围了解16件,逐步推动线索处置方式更加精准、科学。出台《石狮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提示警示工作意见(试行)》,制发提示函对首次提出处置方式超3个月仍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提示,制发预警函对首次提出处置方式超6个月仍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预警。二是开展遗留线索专项清理工作,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加快办理速度。制定出台《石狮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推动精准高效、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

  30.关于有的PPP项目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反馈PPP项目涉及的市城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教育局对《必须招标的工程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中项目必须办理的手续进一步重申和强调,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同时,开展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增强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二是根据上级精神,暂停全市新增PPP项目审批入库;各单位新策划生成项目不采取PPP模式。

  31.关于有的PPP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明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审批程序。巡视反馈PPP项目涉及的市城管局、市教育局组织梳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确保项目审批手续依法合规。同时,市城管局组织专题学习,加强业务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市教育局邀请华侨大学专家为教育系统相关业务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培训。二是根据上级精神,暂停全市新增PPP项目审批入库;各单位新策划生成项目不采取PPP模式。

  32.关于部分市属国企融资租赁和信托融资借款费用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产投集团说明融资租赁和信托融资的手续费率较高,特别是水投公司两笔手续费特别高,系因测算标准不同(贷款期限较长导致手续费用较高),产投集团贷款期限均为五年期,其他市属国企期限为三年期或一年期。二是由市国企党工委、国资中心加强对市属各集团融资项目监督,严控各集团融资成本支出,特别是对融资租赁和信托融资的手续费率控制不超过3.32%。巡视整改以来,市属国企未下柜新的融资租赁及信托融资项目,未再产生融资租赁和信托融资借款手续费。三是由运营集团保持与多家券商机构联系,了解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证监会最新窗口指导,推动市属国企扩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租赁及信托融资规模。

  33.关于个别市属国企项目地块土石方处置拍卖涉嫌国有资产贱卖、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石狮市纪委指导下,产投集团纪委对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对2名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二是由市国企党工委加强监督,产投集团常态化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石狮市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增强依规办事意识。

  34.关于学生研学实践管理平台收费标准确定程序倒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市教育局对学生研学实践管理平台管理费收取标准程序倒置进行原因说明,主要系因相关业务人员不熟悉收费政策制定程序,未委托聘请第三方测算成本而进行程序纠正。二是由市教育局重新委托泉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测算平台运营成本,研究确定“石狮市中小学研学实践管理平台”管理费收取标准。三是召开石狮市中小学研学实践管理平台专题会议,对平台运行工作征集意见建议,提出规范优化措施,同时加强对平台管理运行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办理程序,提升管理效率。四是修订《石狮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管理平台入驻研学服务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5.关于科级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开展干部队伍专题调研,为下一步干部队伍规划建设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截至2023年10月考录公务员42名;实施新录用公务员“三年扬帆”行动,组织开展“最优入职一件事”述职评选。分类建立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30岁以下年轻干部信息库,明确在每批次干部调整时,适时提拔使用一批表现优秀、敢于担当的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

  36.关于引才留才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人才工作调度会,海洋经济、电商行业、纺织服装等政企才“早午餐”会,调度全市人才工作。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形成《新时代县域人才强市工作路径的探索与实践》调研报告。加强人才培训,开展第二期青年企业家“点石敢拼班”,组织赴深圳等地开展培训。立足电商产业聚集优势打造石狮乘式人才社区,成为泉州首个复合型青年人才社区,快速汇聚60多家商家组建人才服务商家联盟,打造“近悦远来”人才服务生态圈。二是实施本地高校毕业生留石就业创业直通车工程,吸引本地3所高校892名毕业生留在石狮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服务,服务1041名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7场校园招聘活动,累计组织368家(次)企业进本地高校招聘。三是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才50人,招聘3批次共43名编外医护人员,向上级申报8名医学定向生培养,选派86名优秀人才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四是测算新一年入学人口变化,研究拟订2023—2024学年度教育核编调研工作方案;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实施石狮籍优秀教师“回归计划”,完成548名公开招聘新任教师、60名国企编制教师、21名石狮籍优秀教师正式录用手续;通过“名优校+”集团化办学模式,优化全市教师职业配置,调配一批小规模学校教师到集团校总部承担教学工作。

  37.关于部分批次开展干部选拔民主推荐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委常委会上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文件,进一步明确干部选任要求,强化规范意识。二是规范民主推荐参加范围,确保每次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不少于10人,提高选人用人群众公认度。三是梳理制定干部制度汇编,开展干部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提升政策执行力。四是制定《关于规范进一步使用情形及选任程序的意见》,明确部分平级交流调整事项属进一步使用情形,规范落实相关选任程序要求。五是建立受处分干部台账,严格落实干部交流调整有关规定。

  38.关于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明确应实行任职试用期情形及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执行。二是对2020年1月以来未按要求实行任职试用期的领导干部开展专项测评考察,全面了解干部适岗情况。

  39.关于行政与事业干部“混编混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全市“混编混岗”情况,制定《“混编混岗”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混编混岗”整改原则、实施程序、完成时限等要求,组织各单位逐一提出消化整改计划,建立动态更新台账清单,推动分类分批消化整改。二是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通知》,按照“人岗相符”原则,严格规范股级干部选任工作。三是加大行政公务员招考力度,2023年以来考录公务员42名,建好机关股级干部选任“蓄水池”。

  40.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巡视指出的不到位及违规情形,对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区分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开展因私出国(境)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因私出国(境)、请销假等文件学习,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明确纪律要求。三是制发《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建立健全因私出国(境)前征求市纪委监委意见制度,重申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和出国(境)审批等要求,每季度开展因私出国(境)情况摸排。四是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违规因私出国(境)排查,结合市委巡察对各单位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存在未按规定收缴证照问题及时发函提醒,督促整改到位。五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配偶移居国(境)外情况摸排,建立台账、滚动更新。对在限制性岗位任职的,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调整。

  41.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干部人事档案业务规定,组织学习解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干部档案审核等规定,强化对档案业务及组织人事纪律等内容培训。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按规定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强调工作要求。三是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业务细则》,规范档案审核、管理、收集、转递等流程。每个单位确定1人作为干部档案材料收集联系人,建立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四是列出干部档案缺失材料清单,以发函或电话催收等方式通知干部所在单位补交。

  42.关于市属国企党建工作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市国企党工委组织重新梳理各集团下属子公司管理权限和党员人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规建立党组织,2023年9月14日国投集团成立城建联合党支部。二是9月28日产投集团党委举行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党委领导班子,并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1名班子成员已于8月18日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三是梳理统计未足额交纳党费的“年薪制”领导班子成员应缴交党费金额,按党费应缴尽缴的原则组织有关党员进行党费补缴。市国企党工委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办法》。

  43.关于教育系统党建存在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应成立而未成立党组织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党组织组建工作,17个党员数量超过3人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均已成立党支部,配齐党支部班子成员。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完成“超大支部”升格工作。建立全市党组织设置情况动态摸排机制,每半年集中摸排一次“应建未建党组织”和“超大支部”设置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并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调研开展专项检查。

  44.关于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发展新党员不够有力,对电商领域党建工作缺乏有效办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两新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列入年度重点任务,组建11支工作专班,开展“三有”非公企业摸排走访,推动包括电商企业在内的两新组织应建尽建,新组建16个两新组织党组织。二是落实《石狮市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实行两新发展党员指标单列,已发展电商领域从业人员在内的非公企业党员52名,其中发展中高管理层党员17名。积极开展流动党员排查专项行动,全市共登记接收流入党员224名。三是依托“党建+邻里中心”、异地商会设立流动党员服务驿站,截至目前,已设立流动党员服务驿站7个。针对电商群体聚集现状,提升建设电商谷“党建+”邻里中心、智能制造园“党建+”邻里中心,建设市级网商会客厅,作为电商从业人员之家。目前3个阵地均已完成建设。

  45.关于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缺口较大的市直教育系统党委和市总医院党委进行专项业务指导,明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范围及配备要求。同时,督促其他6个市直系统党委严格按照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1%以上的要求进行配备。全市11个市直系统(局)党委均已按照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1%的标准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二是建立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调整动态预警机制,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调整变动的系统党委应于半个月内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备,并在1个月内配齐配强。每半年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调研对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46.关于未明确巡视整改领导干部接续整改责任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书记新到任时,印发正式文件明确担任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23年7月20日制发《中共石狮市委关于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市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明确如有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接任者负有接续整改责任。

  47.关于巡视集中整改期后推动持续整改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巡视整改领导机制,制发《中共石狮市委关于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和督促推动的具体职责,并下设一办七组,明确集中整改期内和集中整改期后整改落实工作的具体承担单位。集中整改期后,由市委办履行巡视整改牵头主抓职责,市委巡察办负责日常工作,对持续整改事项继续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同时,健全巡视工作机制,将各单位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纳入本级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以巡察推动深化巡视整改。

  48.关于税收增长徘徊问题。

  整改情况: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在依法“自主申报”前提下,逐月逐旬研判税收形势,加强重点税源跟踪管理,对异常情况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同时,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善用第三方数据信息以加强房土两税管征。关注新业态,有序加强电商管理,引导行业税收合规建设。2023年1—10月财政总收入完成54.8亿元、增长17.9%;全年完成70.05亿元、增长20.6%。

  49.关于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有的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展实体经济问题,结合石狮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关注实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评估“十四五”以来的规划纲要完成情况、面临机遇挑战和问题,提出下阶段对策措施。强化产业园区载体支撑,深化落实《石狮市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2023年专项行动方案》,我市十大园区国企自持标准厂房建成18.4万平方米,已全部完成招商,在建14.52万平方米标准厂已完成预招商。二是针对地方债务风险问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存量,防范增量,努力培植财源,增强财力,提高偿债保障能力,防范债务风险,截至2023年10月,我市政府债务余额皆控制在省财政厅批准的债务限额之内。三是针对推动企业上市问题,出台《石狮市金融工作局服务企业挂牌上市十项制度》,组织对辖区内行业地位突出、“专精特新”企业等调查摸排建档,择优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截至2023年10月,石狮5家企业申报福建省级年度上市后备企业、18家成为泉州市级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19家列为石狮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17家企业在海交所挂牌,1家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四是针对选人用人问题,在市委常委会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梳理制定干部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五是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问题,制发《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建立因私出国(境)前征求市纪委监委意见制度,重申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和出国(境)审批等要求,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单位开展违规因私出国(境)排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巡视整改以来,石狮市委着力集中攻坚、标本兼治、真改实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显改进,经济社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深知,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泉州市委工作要求,整改工作还需不断加强提升。

  (一)以更大的责任担当推动整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对石狮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来闽考察提出的“四个更大”重要要求,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提振改革创新的闯劲拼劲,凝聚起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性基地的强大动力。

  (二)以更实的工作举措深化整改。着力克服“闯关”思想和“过关”心态,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高度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巩固深化。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找准根源症结、精准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在已取得的成效基础上,继续常抓不懈,纵深推进问题整改;围绕整改任务中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按照既定方向,存在不足的继续“补好课”,力度不够的继续“加把火”,不因工作有所起色而止步、不因问题矛盾得到消弭而松懈,着力破解重点难点,培育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涵养廉洁高效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以更强的运转机制盯牢整改。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发挥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作用,健全市委办牵头主抓、巡察办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推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把巡视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一并查摆、一并推进、一并落实。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市委“一把手”与市委常委班子成员、镇(街道)负责同志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廉政谈话提醒的内容范围,纳入本级巡察、主体责任检查重要内容,持续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加强对整改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梳理总结,研究上升为制度机制,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四、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石狮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一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至2023年10月,77件信访件其中3件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泉州市纪委,其余74件已全部办结;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批评教育2人(科级干部1人)、谈话提醒3人(科级干部1人)、口头批评教育1人。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追责问责,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10人(科级干部6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对湖滨街道办事处林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施纯兴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对祥芝镇后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傅茂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对时任石狮产投集团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锡童予以党纪立案调查。

  (二)组织处理情况

  无。

  (三)其他情况

  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对石狮产投集团工程管理部经理吴为港予以诫勉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3665266;通信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市委巡察办;电子邮箱:ssxsgk@126.com。

  中共石狮市委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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