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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富阳市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12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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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好支持我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富政〔2022〕2号)和《杭州市富阳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富农〔2022〕136号)及省市有关农业农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提出如下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择优选择一批规模大、示范性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按照规模化、生态化、智能化、效益化、区域化的要求进行建设,注重项目的实际、实用、实效,确保项目绩效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内容必须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自筹资金落实、建设起止时间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以当年新增建设内容为主,另有明确的除外)。项目涉及占地的,前置条件必须办理好设施农用地、林地征占用等相关审批手续。

二、项目申报要做到主体明确,原则以农业企业(企业注册地要求在富阳区,含涉农生态环保类企业、农村电商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林科研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村庄经营公司等为建设主体。

三、现有畜禽养殖基地申报畜牧类项目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蜜蜂养殖除外),符合本区畜禽养殖规范;新建畜禽养殖基地申报畜牧类项目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并在项目验收前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涉及环评的,应经环评备案或提供环评报告。

四、种养殖品种需符合当年度推广目录要求;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内的项目建设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五、同一申报主体已享受过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近两年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产品抽样不合格且经查实使用违禁药品或非法添加剂、拒绝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审计等部门检查发现违规且处理的、已立项未开展项目建设(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立项。

六、申报项目的具体立项工作须结合2024年度政府专项财政预算统筹确定。杭州市级以上农林产业发展类有关项目申报,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项目申报要求执行。

七、项目补助标准按照《杭州市富阳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富农〔2022〕136号)明确的标准执行,中央、省、市另有规定的参照上级标准执行。

八、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申报,登录“富阳区支农项目库系统”进行项目申报(联系人:产业发展科薛易,电话18888924532)。2、书面报送,根据《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填报《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项目所在行政村(社区)同意后,向项目建设所在乡镇(街道)申报,当地乡镇(街道)负责初审,择优推荐并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综合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业企业及驻区农业科研机构的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通过浙政钉报送电子文稿。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倪小明,联系电话:13750882678。

九、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好审核关,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并按时做好项目汇总(附件3)和统一上报工作。乡镇(街道)要加强与项目业主联系与对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业主项目申报必须经乡镇(街道)审定,一般不得直接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2.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一、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农业生态项目

四、农林资源保护项目

五、乡村产业发展项目

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当地发展规划。与城市、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内的项目建设需符合前文所述“非农化”“非粮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项目区土地或山林权属清晰,承包、转包周期较长,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一)种植业

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蚕桑)、木本油料(油茶良种造林和低改),基地新种连片面积30亩以上(具有区域特色,农民增收明显且集聚性较强的草莓等产业,面积3亩以上);林下经济林药连片面积30亩以上,林菌连片面积3亩以上。

新建生产性配套设施设备(包括喷滴灌、棚架、标准钢结构大棚等),在符合基地面积标准外,要求建设面积5亩以上(其中草莓、林菌等产业除外);新建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库50立方米以上。

(二)养殖业

畜禽类:设计存栏规模在0.1万头(含)以上的新建生猪养殖场或现有生猪规模场;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禽,快大鸡存栏1万羽以上,放养肉禽存栏0.3万羽以上;蛋禽,笼养蛋禽存栏2万羽以上,放养蛋禽存栏0.3万羽以上;种禽存栏0.1万套以上;羊存栏0.05万只以上;兔存栏0.3万只以上;蜜蜂100箱以上。其他特种养殖类根据规模生产要求确定(其中,梅花鹿养殖要求存栏50头以上)。

新(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存栏达到以上标准的应建立无害化暂存冷库,低于以上标准但达到省级规模场标准的可申报购置无害化暂存冷柜。乡镇(街道)新建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公共收集点,冷库容积应不低于120立方,并配套办公室1间。

畜禽定点屠宰场(点)提升改造。具备定点屠宰资质,近两年无拆迁计划。

“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或“饲料环保化”达标场建设: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猪场、设计年出栏30000只以上肉鸡场、设计存栏10000只以上蛋鸡场、设计年出栏/存栏500头以上羊场;阶段用药量减少幅度10%以上或育肥猪饲料中铜、锌含量达到省团体标准且氮含量减少幅度5%以上达标场。

水产类:池塘30亩以上,设施渔业10亩以上,具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多功能稻田综合种养,连片面积30亩以上。

(三)农机装备

“平安农机”创建投资额必须在3万元以上且符合省市“平安农机”创建条件。

先进适用、科技含量高的粮油生产、名特优农产品生产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北斗、无人驾驶等智慧农机;我区首次引进的先进农业机械、智慧农机和设施装备等。

建设烘干中心辅助设备的,需配备烘干机5台(含)以上,建成后烘干能力不小于50吨每批次;建设育秧中心的,投入育秧设备须为智能化育秧设备;建设仓储中心的,仓储能力不小于100吨。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生产主体新建检测室(含二维码合格证打印),要求面积10平方以上,建有一体式操作台(含水池),配备冰箱、农残检测仪器、二维码合格证打印仪器等。

(五)数字农业建设

建设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符合数字化建设标准的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和未来农场项目。

(六)农业“双强”项目

符合省市农业“双强”要求建设的丘陵山地宜机化建设项目、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等。

二、扶持重点

(一)种植业

基地项目重点扶持新增连片种植(含老茶园恢复改造)补助和喷滴灌、标准大棚、冷链设施等生产性配套设施设备等。

(二)养殖业

畜禽:重点扶持畜禽舍、管理用房、场内道路、及养殖设施、喂料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疫及污染治理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暂存冷藏等设施设备。

定点屠宰场(点)提升改造:重点扶持屠宰、防疫、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购置、场区环境形象建设、环保设施投入、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信息智能化提升等。

水产:重点扶持池塘循环水养殖,稻田综合种养新模式,田间改造、防逃设施、基础设施、智能农机装备配置等。

(三)农机装备。重点扶持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智能农机装备、基础配套设施、农机“首台套”、“平安农机”创建等。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重点扶持生产主体新建检测室(含二维码合格证打印)。

(五)数字农业建设

重点扶持农业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农业大脑”数字化建设,遥感监测、智能识别、自动控制、机器人等设施设备投入,数字农业基地、工厂、未来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等。

(六)农业“双强”项目

重点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机械购置、技术研发、数字化改造等。

责任科室及联系人:

农作站徐炜13858155858

经作站陈建华13606605624

林业站楼君13588372033

水产站袁杰13515815936

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金雪明13588396235

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章飞杰15824120055

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科邵卓琦18768118953

产业发展科裘雪龙13706816680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明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新建高标准农田地类等要求;

2、连片30亩以上的优质耕地、区域内面积50亩以上的优质耕地;

3、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无“非粮化”现象,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优先在“非粮化”清理的粮食功能区或可实施“非粮化”清理区块实施。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明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有明显改造提升需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无“非粮化”现象,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优先在“非粮化”清理的粮食功能区实施。

2、平原地区要求连片300亩以上,山区丘陵要求连片100亩以上,区域性面积500亩以上,种植粮食作物。

3、5年内未实施过同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年内无征占用计划。

4、优先在新建高标准农田区域周边实施。

(三)农地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明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有明显改造提升需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无“非粮化”现象,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

2、 平原地区要求连片100亩以上;山区丘陵要求连片50亩以上。

3、5年内未实施过同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年内无征占用计划。

4、优先在新建高标准农田区域周边实施。

(四)农田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1、优先鼓励村集体组织实施,优先在服务能力欠缺区域实施;

2、土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一般要求从事粮食种植3年及以上、承包期限5年以上,办理好设施用地等相关手续。

3、承担社会化服务功能的,服务能力不少于2000亩。

(五)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具有明显修缮需求,修缮后有助于改善粮食生产条件的田间小型水利工程。

(六)山地抗旱森林防火蓄水池项目

1.蓄水池设置位置应在远离水源(原则上应离水库、水塘、溪流等水源300米以上)、人为活动频繁、火情易发多发,且有源头水可以集聚的林区或林区周边,优先安排坟山墓区等火险隐患较为突出的区域。

2.在突出防火功效的同时,可尽量兼顾林业生产和生态公益林抗旱需要,发挥项目建设的最佳效益。干旱期、森林防火期等高火险天气,蓄水量应不低于水池蓄水量的50%。

3.申报业主需提供林权证和林地承包协议,项目研究立项后,需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申报业主为企业或个人的,三年内立项过蓄水池的,一般不再立项。

(七)山地抗旱森林防火蓄水桶和电子报警装置项目

1.蓄水桶设置位置应在人为活动频繁的林区内,优先安排坟山墓区等火险隐患较为突出的区域。

2.电子报警装置设置位置应在人为活动频繁的林区主要入口处,重点突出国有林场、林区绿道登山道、坟山公墓等区域。

3.项目申报单位为乡镇(街道)或村社。

(八)森林火情早期处理高压水泵更新项目

高压水泵更新项目申报单位为乡镇(街道)或早期处理队伍所在村社,主要用于对使用年限长、故障率高等现有高压水泵的更新。

二、扶持重点(建设要求)

(一)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排灌沟渠、田间操作道、小溪灌水堰坝、蓄水池等基础设施,机埠、水闸、农桥、下田道、涵管等配套设施,喷灌、微灌、滴灌、水肥一体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农田数字化等新技术设施。

2、土壤肥力提升。实施客土、深翻、深沟排水、水旱轮作、适度种植等,改良坡薄土壤,消除土壤盐碱化、酸化、退化和工程性缺水等利用障碍。

3、生物农艺培肥。合理安排熟制、发展间作套种、适度轮作轮耕,扩大绿肥种植、推行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调节土壤酸碱度,推广优良作物品种和商品有机肥。

(二)农地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田块内的灌渠、排渠、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下田道、涵管、闸门等配套设施,堰坝、蓄水池、排灌泵站、旱地微蓄微灌等配水设施,农电输电线路、变压器等农业安全用电设施等。

2、耕地地力改良。实施客土、深翻、深沟排水、水旱轮作、适度种植,改良坡薄土壤,消除土壤盐碱化、酸化、退化和工程性缺水等利用障碍,耕作层满足水稻等重要农产品种植要求。

3、服务设施配套。包括水稻、蔬菜育秧、农产品初步烘干、储藏加工和包装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三)农田设施配套项目

粮油育秧、烘干、仓储、加工中心等相关基础建设及设施设备投入(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除外)。

(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田间小型排灌沟渠,小型水塘、堰坝、机埠等配水设施等。

(五)山地抗旱森林防火蓄水池项目

1、山地抗旱森林防火蓄水池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设计,按图施工,独个建设。蓄水池蓄水量统一为50立方,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池壁稳固,不渗漏,顶部加盖密封(留有维修孔),设有可便于高压水泵抽水的取水孔。同时设有进水管、出水管、溢水管、排空管等配套设施。出水管口要求安装65内卡接头,便于高压水泵平直连接,平时确保足量蓄水。

2、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编号规则,在蓄水池外壁喷涂蓄水池编号。

(六)山地抗旱森林防火蓄水桶和电子报警装置项目

1、山地抗旱森林防火蓄水桶蓄水量原则上不少于5立方,高度不高于2.5米。桶体应采用低密度聚乙烯材料,并一次性成形无接缝;顶面应向下凹陷,便于收集自然雨水;安装时,水桶原则上需埋入土中50cm以上,并且安装牢固;桶体正常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0年。

2、电子报警装置整体应安装在混凝土底座上,主体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板和不锈钢材料压模焊接制作,坚固耐用;太阳能面板功率不低于40W;感应距离不超过10米,音量应可调节等。

(七)森林火情早期处理高压水泵更新项目

森林火情早期处理高压水泵原则上应为隔膜式高压水泵,整机重量不超过40公斤,扬程不少于350米,射程不少于20米,每分钟出水流量不低于80升。

责任科室及联系人:

农田建设科骆东亮13868189199

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章飞杰15824120055

森林防火科徐军祥13867496671

农业生态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养殖场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并落实相应生态消纳地。

2、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集中连片30亩以上。

(二)农林牧废弃物综合利用

1、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1)沼液利用项目。年运输沼液、沼渣1万吨以上,有健全的沼液运输及使用工作网络,配备一定沼液运输设施设备,有专人、专车负责日常运输及管理的企业可申请成为项目实施主体。规范制作经营、运输台账资料,注明沼液来源、去向并附有相关票据、凭证等。

(2)畜禽粪便利用项目。采购本行政区域内畜禽粪便为原料加工商品有机肥,年利用量在5000吨以上的生产企业可申请成为项目实施主体。规范制作经营、运输台账资料,注明畜禽粪便来源、去向并附有相关票据、凭证等。

运输、储存相关设施设备,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运输、使用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1)秸秆粉碎还田项目。农机大户或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申请成为项目实施主体。秸秆机械化还田坚持规范操作,作业机具必须安装北斗导航系统,并在作业时进行实时监测。

(2)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对年收集本区农作物秸秆在1000吨以上并开展综合利用的企业可申请成为项目实施主体。规范制作经营、运输台账资料,注明秸秆来源并附有综合利用相关票据、凭证等。

3、废弃农膜和废弃渔网具回收处置项目。回收处置本区行政区域内废弃农膜在20吨以上、废弃渔网具在10吨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成为项目实施主体。规范制作经营台帐,注明废弃农膜、废弃渔网具的来源、去向,并附有相关票据、凭证等。

4、农药(肥料)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被确定为农药(肥料)废弃包装物回收的收集和仓储单位。

(三)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项目

在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中基础条件较好、农业面源污染较重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农田生态沟渠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降低水中氮磷含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四)高品质绿色农业规范化项目

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且纳入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库的规模以上主体。种植业生产主体必须拥有绿色或有机认证产品。标准全程应用,有产前、产中、产后应用和执行市级以上相关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具备相应的产品检测设施设备和检测人员并开展检测,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主体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拥有注册商标与农产品品牌。

二、扶持重点(建设要求)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重点扶持畜禽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设施和沼气池、储肥池、田间池、输肥管网、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排灌机械、发酵罐、发酵床等设施设备。

2、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重点扶持养殖尾水处理池(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水体净化植物、进排水设施、水质调控制剂和渔业机械等设施设备。

(二)农林牧废弃物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

1、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畜禽养殖场按照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循环发展要求,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有机肥加工、沼液就地消纳或异地配送消纳等节点工程。实施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直接秸秆还田的种植大户和建设秸秆收集利用中心或者配置秸秆还田机械及固化成型、食用菌生产、收集储运、秸秆混合煅烧制作生物质肥料等设备和实施秸秆“五化”利用的企业。

3、废弃农膜和废弃渔网具回收处置项目。重点对废弃农膜和废弃渔网具进行回收和处置的企业。

4、农药(肥料)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在收集和仓储过程中的专用回收车辆、收集打包设施设备等其他在回收过程中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项目

建设长度原则上在1千米以上,平原地区的农田有效覆盖面积在600亩以上,山区300亩以上,沟渠须植生材料改造,设置反硝化除磷装置、生态浮床、水质监测等装置。

(四)高品质绿色农业规范化项目

产品(基地)认证、生产过程标准的制订和实施、设施设备购置、质量管控体系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等。

责任科室及联系人:

水产站袁杰13515815936

植保土肥站(生态能源站)胡敏骏13958144015

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金雪明13588396235

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科邵卓琦18768118953

农林资源保护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营造林项目

1、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1)美丽生态廊道建设(彩色健康林)。建设林地宜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根据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要求,优先安排富春江沿岸、杭新景高速公路等区域沿线;面积相对集中连片。

(2)战略储备林建设(森林抚育)。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抚育范围主要为国有林场、集体公益林以及富春江沿线,高速路等重要地段的中幼林抚育,重点安排松材线虫病危害林地;木本油料(香榧、油茶)主要抚育范围为造林后五年以上的低产低效林分,且未享受过木本油料提升基地抚育项目的主体。森林抚育要求相对集中连片,每个作业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亩;木本油料基地抚育每个作业区面积不小于30亩。

2、珍贵树种基地

原地类为一般灌木林及采伐迹地。定向培育珍贵树种天然混交林。造林面积相对集中连片;优先安排新造林,灌木林改造项目。

(二)森林系列创建

包括国家和省生态文化基地、特色竹乡、国家森林乡村、省森林城镇、省“一村万树”示范村、省森林氧吧、省森林康养名镇、省森林康养基地、省森林人家、省林业经济示范区、省自然科普基地和省古树名木文化公园等创建。具体创建指标以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命名认定办法为准,另行指导下发。

(三)战略合作工程1、“千村万元”林下经济示范村项目。以行政村、专业合作组织或林业企业为主体,以“亩产万元”为发展目标,发展相对集中连片林下种植基地300亩以上,与村集体或合作社建立稳定的产品原材料购销关系,形成产业联合体。

2、竹材物理分解点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为竹林资源2万亩以上乡镇(街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林业企业,通过林业设施用地或村集体闲置土地建设用于毛竹原竹收集堆放、切段、剖分、拉丝或竹笋剥壳等物理分解阶段的物理分解点,推动竹笋村就地就近下山,实施农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的壮大。

(六)森林资源保护项目

1、古树名木保护项目

申报主体为辖区内古树名木管护单位。

2、古树名木修枝项目

申报主体为辖区内古树名木管护单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申报。

3、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申报主体为本区辖区范围内省级及以上疫源疫病监测点。

二、扶持重点

(一)营造林项目

1、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1)美丽生态廊道(彩色健康林)。重点扶持项目实施单位用于抚育间伐、抚育补植、割灌除草及清理运输采伐剩余物、修建简易作业道路等森林抚育生产作业的所需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费用以及补植苗木所需支出,如清理、挖穴、购苗、种植、施肥、抚育、病虫害防治等支出。

(2)战略储备林建设(森林抚育)。重点扶持抚育间伐、抚育补植、割灌除草及清理运输采伐剩余物、修建简易作业道路等劳务支出,木本油料基地抚育重点扶持基地补植、垦复抚育、栽培复壮、整形修枝等苗木、劳务和肥料等支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勾图、档案整理等第三方支出。

2、珍贵树种基地

重点扶持用于珍贵树种基地项目的营建和抚育所需的支出,包括劈山、整地、挖穴、苗木、种植以及造林后两年的抚育。

(二)森林系列创建

重点扶持森林系列创建成功后的以奖代补费用。

(三)战略合作工程

1、“千村万元”林下经济示范村项目。重点扶持种子种苗采购种植等基地建设、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利益联结的农产品初加工点建设用的生产性厂房和生产设备等。

2、竹材物理分解点建设项目。重点扶持笋竹物理分解点建设的生产厂房、设备、基础和配套设施等。

(四)森林资源保护项目

1、古树名木保护和修枝项目

重点扶持对古树名木保护实施的砌坎培土、围栏安装、支撑加固、病虫害防治、养护复壮、堵洞修补、整枝修剪、标志牌及避雷针设备、健康监测、防止火灾等相关保护措施;对需修枝的古树名木重点扶持人工费用支出及机械费用支出。

2、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重点扶持因监测需要采购的设施设备、耗材等费用;监测点布置、调整及监测线路优化产生的人工费用等支出。

责任科室及联系人:

林业站楼君13588372033

国土绿化科滕莹15968893751

农林资源保护中心孙晗靖13456784126

乡村产业发展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农产品加工项目

以收购本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包装、保鲜、冷藏运输、储藏、检测的农业龙头企业。

新建厂房、仓储设施(须具合法手续)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增农产品先进加工设备或引进购置现代新型成套加工设备(不包括原有设备改造或升级)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新建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库50立方米以上。建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来。

对存在生产经营性贷款,年度银行贷款日均200万元(含)以上,且用于本地农产品收购贷款额占总贷款额50%-80%及以上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农产品销售项目

1、农产品生产和线下销售。以可追溯为原则,支持生产和销售本地农产品并实施配送服务的农业经营主体。自行生产并销售本地农产品1000万元以上的;收购本地农产品100万元以上至富阳外区域销售的;收购本地农产品至富阳外区域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

2、农产品线上销售。在我区合法注册的农村电商平台(商铺),主要销售本地初级农产品。以可追溯为原则,销售本地初级农产品100万元以上的;网上年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达到100万元以上的。

3、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宣传推荐;全区性富春山居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建设。

(三)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本地以鲜竹笋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链条企业。二、扶持重点(建设要求)

(一)农产品加工项目

重点扶持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新建厂房、仓储设施,面积以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新增农产品先进加工设备或引进购置现代新型成套加工设备(不包括原有设备改造或升级),设备包括加工设备、冷库、环保处理设备、产品加工设备、检测仪器设备等。

用于本地农产品收购的贷款贴息。

(二)农产品销售项目

重点扶持收购本地初级农产品至富阳外区域销售的农业经营主体和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商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宣传、推介。

(三)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重点扶持鲜竹笋等全产业链生产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采购等。

责任科室及联系人:

产业发展科裘雪龙13706816680

附件2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填报日期: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根据项目类型选择其中之一:

(1)《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通用版);

(2)《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申报表》;

(3)《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古树名木修枝项目申报表》;

(4)《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申报表》

(5)《2024年富阳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

(6)《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投入补助项目申报表》

(7)《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土地或山林承包、转包合同或协议;

(2)项目基地平面图应标明2023年项目建设区域,前两年曾承担各级农林项目的建设区域(财政补助清单)也应标明;

(3)项目所在地村、乡镇(街道)出具的项目基地规模证明和土地性质;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股东会议决议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林)业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设施用地须提供用地审批手续复印件,项目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复印件;

(6)其他须提供的单位证明材料。

证照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经业主签字(盖章)确认。业主对提供的材料作出信用承诺。

3、凡申报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同时提供《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或

种养大户姓名

项目实施地点

土地(山林)性质(权属)

或来源(承包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地规模

亩,头(只)

产业类型

现有地类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万元,自筹万元。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序号

项目建设名称

规格

型号

规模

单价

计划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进度安排

合计

申报单位承诺意见:

申报建设内容没有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无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保证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所在地行政村(社区)意见

负责人(签名):村(社区)公章

年月日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乡镇(街道)公章

年月日

区农业农村局业务站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业务站公章

年月日

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申报表

项目单位

项目负责人

管护单位

权属单位

树种

所在村

及小地名

树龄

挂牌号

申请保护的理由

计划投资额(万元)

申请补助额(万元)

拟采取保护措施

村委会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农业农村局踏勘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备注:附古树名木照片

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古树名木修枝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树种

所在村

及小地名

树龄

挂牌号

树种

所在村

及小地名

树龄

挂牌号

树种

所在村

及小地名

树龄

挂牌号

树种

所在村

及小地名

树龄

挂牌号

树种

所在村

及小地名

树龄

挂牌号

计划投资额(万元)

申请补助额(万元)

乡镇(街道)

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农业农村局踏勘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备注:附照片

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申报表

建设单位

(盖章)

建设单位类别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投资估算

总投资

申请补助

实施年限

项目实施地点

建设规模与预期达到的目标

.

现有基础条件

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量

财政支持环节

2024年度富阳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建设面积(亩)

拟建设内容:

以上所报信息均为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项目所在行政村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投入补助项目申报表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地址

农业龙头

企业等级

注册资金

(万元)

企业总资产(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固话:

手机: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是否迁建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总投资(万元)

其中:土建(平方)

项目建成后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设施设备(万元)

新增利润(万元)

新增税金(万元)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贷款银行

合计

贷款额

贷款期限

年日均

贷款额

收购农产品数量

收购农产品金额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

可行性报告提纲(格式)

一、项目单位与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投资必要性分析;

2、市场分析;

3、生产建设条件分析。

三、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和实施计划;

2、项目建设具体内容、数量、主要参数、规模情况;

3、项目建设具体技术方案。

四、资金投入概算

1、项目总投入规模、资金筹措方案;

2、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内容与分项建设资金来源明细;

3、财政补助资金环节。

五、保障措施

1、项目实施组织;

2、有关技术支撑情况;

3、财务管理情况。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3、生态效益。

附件3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1)

乡镇(街道)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产业类型

实施地点

投资额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2)

乡镇(街道)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产业类型

实施地点

投资额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农业生态项目申报汇总表(3)

乡镇(街道)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产业类型

实施地点

投资额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农林资源保护项目申报汇总表(4)

乡镇(街道)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产业类型

实施地点

投资额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5)

乡镇(街道)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产业类型

实施地点

投资额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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