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泾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里蜜路)大中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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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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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