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略)-(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将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略)年5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修改为“(略)年5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二“第四章 采购需求”“七、其他要求”“(略)、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
更正为:
(1)供应商具有GB/T(略)-(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第四章 采购需求”“七、其他要求”“(略)、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相关性证明的复印件)。
更正为:
供应商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案例或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功能类似的一体化平台建设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相关性证明的复印件)。
四、“第五章 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3.3企业资质”
3.3.1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一级得2分,二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3.3.1投标人具有GB/T(略)-(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第五章 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3.1类似业绩”
投标人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有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案例的,每提供一种案例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业绩不重复计算)
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有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案例或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功能类似的一体化平台建设案例的,每提供一种案例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业绩不重复计算)
更正日期:
(略)-(略)-(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